魯環函〔2016〕715號
各市環保局:
近日,環保部、公安部、國家認監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6〕2號,簡稱《三部委通知》)。該通知涉及內容較多,目前我廳、省公安廳、省質監局正在研究貫徹落實該通知的具體意見。為落實《三部委通知》“機動車排放檢驗周期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檢驗上線檢測的車輛不進行排放檢驗”的規定,經研究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我省機動車環保檢驗與安全檢驗同步,實行機動車6年內免環保檢驗。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6年8月16日
來源:山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