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據新華社電 在嚴格堅持耕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同時,我國將嚴格禁止擅自填海、填湖、填濕地“造耕地”。
記者17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國土資源部近日下發《關于補足耕地數量與提升耕地質量相結合落實占補平衡的指導意見》,強調規范地方行為,補足耕地數量與提升耕地質量相結合,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在補足耕地數量的前提下,通過土地綜合整治,提升現有耕地質量,有條件地實施旱地改造水田項目,實現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但必須因地制宜,從自然條件和生態建設要求出發,科學合理地做好規劃,嚴禁違反規劃擅自毀林開荒造地,擅自填海、填湖、填濕地墾造耕地,破壞生態環境。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副司長劉明松強調,在建設用地報批上,單獨選址建設項目占用耕地,受資源條件限制,難以做到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的,可通過補改結合的方式,在補充耕地數量的基礎上,結合現有耕地提質改造,落實耕地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但各類城市建設占用耕地,不能采取補改結合方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而應直接開墾優質耕地和水田,以倒逼城市挖潛利用存量土地。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