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公益訴訟 章丘重大污染環境案開審
發布日期:2018-01-03 訪問數:5185次 來源:
2015年10月21日,章丘市普集鎮上皋村某院落內發生了一起重大污染環境案件,4名當事人當場中毒身亡。該案在全國范圍內引起了廣泛關注。受當地政府委托,我院鑒定評估中心承擔了該案件應急處置階段的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對案件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進行了量化評估,出具了《環境損害評估報告》。
作為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期間精選的3個典型案例之一,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授權,山東省環保廳開展了該案件的生態損害賠償索賠工作。山東省環保廳依據我院出具的《環境損害評估報告》,與該案件6家涉事企業進行了4輪磋商,最終與其中的4家企業達成了磋商協議。日前,山東省環保廳代表省政府作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權利人,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公益訴訟,請求判令磋商未能達成一致的2家企業承擔所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應急處置、生態環境修復等費用。2017年12月12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法庭沒有當庭判決。我院鑒定評估中心工作人員參與了磋商、庭前互換證據、開庭審理、善后合議等工作環節。
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 楊學巧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