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約談呂梁市政府和中國鋁業公司 |
根據12月1日有關媒體報道情況,環境保護部隨即派員赴呂梁市開展現場調查,發現中國鋁業公司下屬山西華興鋁業于2016年11月2日發生礦漿泄漏事故,大量礦漿流入黃河一級支流嵐漪河,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呂梁市及興縣兩級政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調查處置不全面、信息公開不到位,帶來惡劣社會影響。中國鋁業公司環境管理存在薄弱環節。近兩年,環境保護部先后發現該公司下屬多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違規問題,尤其是山西華興鋁業在此次事故中報告不及時,處置不力。
事故處置工作被動。山西華興鋁業發生礦漿泄漏事故后,呂梁市興縣政府未按規定及時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對事件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未及時對排放的污染物及被污染河水進行監測,未對被污染河道采取處置措施,未按規定報告事故情況。縣政府雖成立聯合調查組,但未對事故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進行跟蹤督辦。
呂梁市及興縣政府在事故調查中未深入核實礦漿化學成分、泄漏量、排入嵐漪河量,以及水體污染程度,事故處置過程中,也未有效督促山西華興鋁業徹底排除環境安全隱患。截至12月2日,事故截流池、雨水排放系統內仍殘留礦漿和底泥,雨水排放口仍有強堿性廢水滲出,雨水排放口至入嵐漪河溝渠附著堿性物料的石塊等尚未清理。
2015年約談整改不到位。環境保護部2015年5月曾約談呂梁市政府,明確指出該市部分重點企業和土煉油作坊污染問題突出,環境監管有所放松,大氣環境質量部分指標不降反升,并要求舉一反三,全面強化環境保護工作。但當地土煉油作坊環境污染問題仍較突出,多處土煉油作坊取締不徹底或違法在建。交城縣因土煉油酸渣等導致的辛南村土坑納污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直至上級部門多次督促后才予以解決。除事故應急處置不力外,此次現場檢查還發現,山西道爾鋁業、山西交口興華科技、中鋁山東分公司交口辛莊鋁礦等企業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違法違規問題。2016年1~11月,全市PM10平均濃度較去年同期上升17.1%,大氣環境質量形勢不容樂觀。12個水環境國家考核斷面中,西崖底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濃度較去年同期上升約5.3倍;南姚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較去年同期上升約4.6倍、0.18倍、0.2倍;北峪口斷面水質類別未達到2016年度目標要求,高錳酸鹽指數濃度同比上升約3.3倍。水環境質量形勢較為嚴峻。
中國鋁業公司環境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所屬山西華興鋁業礦漿泄漏事故發生后,未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嚴重影響了事故處置工作。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完善,未按水污染事故控制方案的要求處理處置礦漿泄漏事故,廠區雨水收集系統不能完全關閉,導致礦漿排入外環境。中鋁山西交口興華科技有限公司物料露天隨意堆放,礦料、白石灰和燃煤堆放場均未按環評要求進行封閉;中鋁山東分公司交口辛莊鋁礦調查時雖已停產,但礦區環境臟亂,設施陳舊,環境管理不到位。
另外,2015年以來,環境保護部督查還發現,中鋁山西分公司熱電廠5臺220蒸噸煤粉爐只有半干法脫硫,無脫硝設施,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等主要污染物超標排放;3臺220蒸噸循環流化床鍋爐排放難以穩定達標。中鋁中州分公司鍋爐氮氧化物超標排放。中鋁包頭鋁業有限公司大修渣采取臨時堆放措施,未規范處理;鑄造車間鋁水扒渣無組織排放大量煙氣;熔煉保溫爐無煙氣脫硫設施。中鋁河南分公司瀝青煙電捕焦油器損壞,瀝青煙未經處理直排環境,污染嚴重。中鋁礦業洛陽分公司(洛陽鋁礦賈溝采場)Ⅱ號廢石場生態恢復未按要求開展,I號礦坑尚未回填完成,廢石隨處堆存,耕地復墾滯后。
環境保護部約談強調,呂梁市和中國鋁業公司應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加大環境監管和環境治理力度。鑒于呂梁市2015年約談整改工作不到位,如此次約談6個月內整改工作仍不到位,環境保護部將暫停其新增大氣和水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約談要求,呂梁市和中國鋁業公司應及時組織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有關整改方案應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環境保護部,呂梁市整改方案同時抄報山西省人民政府,中國鋁業公司整改方案同時抄報國務院國資委。
約談會上,呂梁市市長王立偉和中國鋁業公司黨組成員劉祥民分別作了表態發言,表示將誠懇接受,深刻檢討,正視問題,深刻反思,強化整改,狠抓落實。同時舉一反三,迅速行動,盡快拿出整改方案,壓實責任,精準發力,嚴肅問責,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環境保護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負責同志,山西省環境保護廳負責同志參加了約談。
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