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
公示時間:2013年12月9日
(一)項目情況簡述
招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蠶莊金礦上莊礦區,位于招遠市辛莊鎮西上莊村,距招遠城35km。地理坐標:東經12°01′12″~12°01′39″,北緯37°26′13″~37°27′19″,行政區劃隸屬招遠市辛莊鎮管轄。2013年2月國土資源廳以魯國土資字[2013]164號對劃定礦區范圍進行批復。擴界后礦區平面范圍由16個拐點圈定。采礦權平面范圍面積由原來的1.6977平方公里調整為4.1425平方公里,開采深度由+63m至-750m標高調整為+63m至-950m標高。總投資11108.36萬元。擬建項目由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配套工程、環保工程等組成,其中主體工程包括采礦工程、選礦工程二部分,擴建項目主要建設1號風井,其他均依托現有工程。項目投產后,年產原礦14.85×104t,金精礦品位73g/t,每年可產金精礦7490.34t。年工作330d,每天工作3班,每班工作8h。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述
(1)廢氣產生及處置措施
本項目不設鍋爐房,不會產生燃煤煙氣等廢氣污染物,項目空氣污染物主要是井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選礦過程產生的粉塵以及礦石堆場和礦石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揚塵。
井下廢氣污染源主要是:鑿巖機生產運鑿巖行時產生的粉塵,爆破時產生的炮煙,鏟運機出礦時產生的粉塵等,粉塵防治對策主要是采用濕式作業、灑水、局部通風和系統通風等。廢氣中粉塵濃度取2.0mg/m3。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級要求。
選礦工藝主要廢氣污染物為粉塵。對現有選礦廠廢氣防治措施進行升級改造。
粗碎廠房:粗碎1號轉運站設2臺BWC-7500型玻璃鋼低壓高效文丘里除塵器。
篩分廠房:篩分車間設2臺BWC-15000型玻璃鋼低壓高效文丘里除塵器。
中細碎廠房:中碎車間設2臺BWC-7500型玻璃鋼低壓高效文丘里除塵器。細碎車間設1臺BWC-12500型玻璃鋼低壓高效文丘里除塵器。
然后通過高15m,內徑0.4m的排氣筒外排。選礦工業粉塵經采取除塵措施后,選礦廠粉塵有組織排放量為6t/a,粉塵排放濃度小于30mg/m3,滿足《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1996-2011)表2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道路硬化、灑水抑塵、限制車速、車輛加蓋篷布或使用帶蓋箱體密封車是常用的道路揚塵治理技術,在礦山使用普遍,效果明顯。
(2)廢水產生及處置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是井下涌水及職工產生的生活污水。
礦井涌水在回用的基礎上,剩余外排,排水濃度能達到《山東半島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676-2007)表1、表3一級標準,以及《關于批準發布〈山東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4項標準修改單的通知》(魯質監標發[2011]35號)的要求,《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要求,可直接外排。
生活污水經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選礦,不外排。
擬建項目選礦廢水全部循環回用,選礦廠無廢水外排。
(3)固廢產生及處置措施
擬建項目固體廢物有建設期間掘進廢石、尾砂、除塵灰及生活垃圾等。廢石生產期間約10%回填采空區,90%提升地表后外售,不外排;尾砂主要用于充填,剩余存放于尾礦庫;除塵灰返回選礦工序回用;生活垃圾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4)噪聲、振動產生及其治理措施
擬建項目主要考慮地表設備噪聲對環境的影響。對地表聲環境產生影響的主要有采礦工業場地(主要位于地下)、選礦廠內機械設備噪聲以及運輸產生的交通噪聲。
噪聲控制原則首先考慮從平面布置上合理布局,采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從聲源上降低噪聲。并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的要求對各主要噪聲源采取消聲、吸聲、隔聲、減振等綜合防治降噪措施,消除機電設備運轉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使各工業場地(選礦廠、工業場地)廠界噪聲控制在《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要求禁止晚間爆破,只允許白天爆破,并且合理布置爆孔,盡量減少一次使用炸藥量,爆破前告知附近可能影響到居民,盡最大努力減輕對地面民宅的不利影響。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項目的建設符合《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1〕67號)、《山東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招遠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15年)》、《招遠市城市總體規劃》、《招遠市生態功能區劃》等規劃的要求,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也表明,擬建項目的建設環境影響較小,所采取的工藝為清潔生產工藝,工程投產后排放的各類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環境質量現狀適合項目建設,影響預測表明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廠址選擇是合理的。工程采取的除塵措施、廢水處理工藝、固廢綜合利用措施、降噪防噪措施等環境保護措施技術可靠、經濟可行;工程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從環保角度講,在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期限
建設單位:招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蠶莊金礦
聯系人:蘇學凱
電話:0535-8321725
環評單位: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
聯系人:朱孟郡
聯系方式:0531-85870051 0531-85870051(Fax)
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公眾可以書面、電話方式向企業或評價單位反映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