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公告 公告 2013年 第62號 |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38號,以下簡稱《考核辦法》)要求,2013年3月24日至4月12日,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監察部、水利部、南水北調辦等部門,分別對淮河(含南水北調東線)、海河、遼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黃河中上游、三峽庫區及其上游、長江中下游等9個流域涉及的25個省(區、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和《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以下合并簡稱《規劃》)情況進行了考核。考核結果已經國務院同意,現依據《考核辦法》的規定,予以公告。
附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2012年度考核結果
環境保護部
2013年10月8日
附件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2012年度考核結果
近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環境保護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監察部、水利部、南水北調辦等部門,分別對淮河(含南水北調東線)、海河、遼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黃河中上游、三峽庫區及其上游、長江中下游等9個流域涉及的25個省(區、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和《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以下合并簡稱《規劃》)情況進行了考核。
總的來看,各省區市不斷加大力度,強化措施,扎實推進,全力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取得了積極進展。截至2012年底,《規劃》治污工程項目已完成26.9%,水質考核斷面中有78.1%的斷面達標。淮河流域山東省、江蘇省、安徽省,海河流域山東省、內蒙古自治區、河南省,遼河流域遼寧省,黃河中上游流域河南省,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流域重慶市,長江中下游流域江蘇省、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徽省、河南省2012年度《規劃》實施情況好。
截至2012年12月底,《規劃》共安排項目6844個。已完成(含調試)項目1840個,占項目總數的26.9%,在建1461個,占21.3%,前期準備1449個,占21.2%,未啟動2094個,占30.6%。長江中下游、海河、淮河、黃河中上游、松花江、遼河、巢湖、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滇池的水污染防治項目完成率分別為41.3%、36.6%、34.8%、23.0%、22.0%、21.3%、15.0%、8.4%、6.9%。
《規劃》共確定428個考核斷面,2012年有13個因斷流不計入考核,實際考核斷面415個,其中達標斷面324個,占斷面總數的78.1%,不達標斷面91個,占斷面總數的21.9%。淮河流域、長江中下游流域、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海河流域、遼河流域、黃河中上游、松花江流域、滇池流域和巢湖流域考核斷面綜合達標率(達標斷面比例)分別為89.9%、87.5%、83.7%、81.8%、79.2%、75.0%、62.9%、48.3%和33.3%。
重點流域污染治理雖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水環境形勢依然嚴峻,規劃項目實施進度不夠理想,農業面源污染量大面廣,管理手段薄弱,已經成為流域治理的重點和難點問題;隨著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加快,結構性和區域性污染日漸突出;各流域城市污水處理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網不配套、處理設施效能發揮不足、脫氮除磷設施建設滯后、污泥得不到妥善處置等問題。
下一步,對未通過考核的遼河流域吉林省四平市相關區縣、巢湖流域安徽省合肥市相關區縣和六安市相關區縣、滇池流域云南省昆明市相關區縣、三峽庫區及上游流域湖北省恩施州相關區縣,我部將按照《考核辦法》要求,暫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逐級分解規劃目標、任務,明確建設計劃,拓寬投資渠道,落實建設資金,加強調度和管理,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實現治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