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 |
畜禽養殖產地環境評價規范(HJ 568-2010)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落實國務院關于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精神,防治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系列評價標準之一,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在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以參照該系列標準中的指標和監測、評價方法評估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狀況。 本標準規定了各類畜禽養殖產地的水環境質量、土壤環境質量、環境空氣質量和聲環境質量評價指標、限值、監測和評價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全國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放牧區的養殖地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 本標準僅適用于法律允許的畜禽養殖場、畜禽養殖小區和放牧區。 本標準不適用于畜禽產品加工生產地的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 |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箱包( HJ 569-2010)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箱包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對箱包產品(面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與人體皮膚接觸的五金件、氣味等級)、生產過程、箱包生產的包裝、儲運階段的禁用物質等提出了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箱包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由紡織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箱包。 本標準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 |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鼓粉盒( HJ 570-2010)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減少鼓粉盒在生產、使用和處置過程中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影響,促進環保產品的使用,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參照日本環境協會環境標志事務局“生態標志種類NO.132”《鼓粉盒 Version1.5 2008》標準制訂。 本標準對鼓粉盒中有毒有害物質及環境設計、回收與再利用和公開信息提出了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鼓粉盒類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電子成像方式的打印設備所使用的,由新零件,或新零件和再使用零件全新制造的鼓粉盒。本標準不適用于打印媒體介質尺寸規格為A2(594mm*420mm)以上(含A2)的打印設備以及打印速度大于70(頁/分鐘)打印設備所使用的鼓粉盒。 本標準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 |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HJ 571-2010)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人造板及其制品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保護環境,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對人造板及其制品所用原材料、木材處理時的禁用物質、膠黏劑、涂料、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釋放率、甲醛釋放量提出了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人造板及其制品類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人造板、地板、墻板等產品。 本標準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技術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HBC 17-2003)廢止。 |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文具( HJ 572-2010)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文具產品在生產、使用和廢棄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參考了日本環境標志標準《文具/辦公用品(1.7版)》(Stationery/Office Supplies Version 1.7)、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GB 6675-2003)、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及歐盟指令2005/84/EC等相關要求制訂。 本標準對文具生產過程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包裝材料及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制及禁用提出了要求,同時對產品(包括部件)中可觸及材料的可遷移元素、表面涂層總鉛、總鎘及鄰苯二甲酸酯,塑料和橡膠中多環芳烴,紡織物、皮革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偶氮染料等規定了限量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文具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以辦公、學習等為使用目的的文具及類似用品。本標準不適用于硯臺和筆類文具。 本標準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 |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噴墨盒( HJ 573-2010)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減少噴墨盒在生產、使用和處置過程中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影響,促進環保產品的使用,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參照日本環境協會環境標志事務局“生態標志種類NO.142”《墨盒 Version1.0 2008》標準制訂。 本標準對噴墨盒中有毒有害物質及環境設計、回收與再利用和公開信息提出了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噴墨盒類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及其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使用噴墨顯像技術設備的噴墨盒,包括新品噴墨盒和再生噴墨盒。本標準不適用于連續打印速度>60(頁/min)以及打印速度>70(頁/min)噴墨設備所使用的噴墨盒。 本標準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 |
自以上標準實施之日起,下列標準廢止: | |
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技術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HBC 17-2003) |
來源:國家環境保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