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內容
工程概況
濟南港豪發展有限公司年產15萬輛份重型汽車驅動橋生產廠項目屬于新建項目,為外商獨資企業,該項目主導產品為STR和HOWO系列驅動橋。廠址座落在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孫村片區,具體位于科遠路以南,世紀大道以北,楊家河以東,春暉路以西的范圍內。項目大部分設備購自中國重汽濟南橋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橋箱公司),其余部分為新增設備生產線。擬建項目投產后,橋箱公司將不再生產中、后驅動橋。目前橋箱公司正實施搬遷技術改造,搬遷后的位置位于擬建項目廠址西側,搬遷后的主導產品為盤式制動前橋。擬建項目將與橋箱有限公司盤式制動器項目同步建設。
本項目與橋箱公司的主要依托關系為齒輪機械加工及熱處理作為外協件委托給該公司,同時港豪公司的辦公生活福利設施依托橋箱公司辦公生活區,而橋箱公司的污水委托港豪公司綜合污水站處理。
擬建項目總投資69800萬元,建設投資為66500萬元。占地面積為21.312公頃,驅動橋橋殼生產、裝配、涂裝車間布置在廠區北部,采用聯合廠房形式(聯合廠房二),沖焊車間獨立布置在廠區的東北角,為四跨聯合廠房(聯合廠房一),驅動橋主減速器車間生產工藝較獨立,采用聯合廠房形式布置在廠區南部(聯合廠房三)。產品方案為盤式制動器及斯太爾系列、HOWO系列前橋總成,具體產品為15萬輛重型車配套的斯太爾鑄造驅動橋16萬根、斯太爾ST16沖壓驅動橋(單)9萬根和HOWO16/12驅動橋3萬根,同時配套相應規模的公用設施。主體工程包括3座聯合廠房,輔助工程包括各類倉庫等,公用設施(給排水、采暖通風等)和環保設施(三廢處理裝置),廠內不設置獨立的生活辦公區。
本工程配套的公用工程廠內部分由業主負責,但所有涉及廠外的配套條件如公路接引線、供水管網、排水管網、供電、通訊等均由園區解決,不列入本項目總投資中,不屬于本項目環評范圍。其它公用工程由公司自備,蒸汽由片區配套集中供熱鍋爐房供給,擬建項目產生的固廢臨時貯存在廠區范圍內,廠外不設置工業固廢貯存場。
本項目所在片區周圍交通網發達,原輔材料和成品運輸為公路運輸,廠區建設范圍內沒有居民居住,沒有房屋、青苗等地上附屬物,廠址不涉及基本農田、林地、征地拆遷及移民安置等問題,擬建項目淡水水源來自園區配套的供水工程,廠內設置循環水利用系統。
項目所涉及的主要物料鍛件和鑄件分別來自重汽鍛造中心和重汽鑄造中心,其它零部件部分來自重汽下轄的分公司,其余外購,所有原輔材料均為公路運輸。
項目外部依托園區公用設施孫村污水處理廠目前已基本完工,預計5月份投入試運行,依托東新熱源工程于2006年已投入運行,依托東泉水廠(即武家水廠)已形成1.1萬噸的日供水能力,廠址周圍管網條件均已具備。
工程產業政策和規劃的符合性
(1)產業政策符合性:擬建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汽車產業政策,滿足《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稿的要求,并滿足《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的要求,滿足《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7年本)》(2007征求意見稿),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產業政策。符合山東省環保局131號文的要求。
(2)規劃符合性:擬選廠址所在的濟南高新區孫村片區區域環評山東省環境保護局以魯環審〔2006〕38號文進行了批復,本項目屬于園區規劃準入類項目。項目廠址為濟南市規劃東城區,屬二氧化硫控制區,流域為小清河一般保護區。擬選廠址座落在濟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孫村片區,園區規劃占地面積41.04km2,其中城市建設用地為32.81 km2,是濟南市規劃的東部城市工業區,規劃的重點是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高附加值制造業和加工業,打造電子信息、交通裝備、食品藥品等產業集群,積極承接現有市區優勢產業轉移。孫村片區優先發展產業和項目包括汽車產業鏈、發電及輸變電設備產業集聚群和汽車電子產業集聚群。本項目為重汽集團零部件項目,屬于汽車產業鏈,是片區優先發展產業項目,符合孫村片區入園要求。擬建項目在濟南高新區孫村片區內建設符合濟南市城市總體規劃、高新區孫村片區規劃和產業定位,也符合濟南市十一五城市發展規劃和重汽集團總體發展規劃。該園區區域環評山東省環境保護局以魯環審〔2006〕38號文進行了批復,屬于園區規劃準入項目。
項目位于濟南市城市總體規劃發展范圍內,項目用地屬于規劃的建設用地,但孫村片區規劃廠址所在地用地性質分別為生活用地、行政辦公用地和商業金融用地,不屬于規劃工業用地,經請示高新區規劃局,項目所在區域調整為工業用地。
項目建設滿足當地的發展規劃。
三廢排放情況:
序號 |
名稱 |
單位 |
產生量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
削減量 |
廢氣 |
廢氣量 |
萬m3/a |
109689 |
|
109689 |
-- |
粉塵(鐵粉塵) |
t/a |
288.036 |
除塵器等抑塵措施;水旋噴漆室;催化氧化燃燒和高空排放等措施 |
2.880 |
285.156 |
焊煙塵 |
t/a |
1.825 |
1.825 |
0 |
CO |
t/a |
6.447 |
6.447 |
0 |
NOx |
t/a |
0.187 |
0.187 |
0 |
O3 |
t/a |
0.019 |
0.019 |
0 |
二甲苯 |
t/a |
29.949 |
9.509 |
20.440 |
非甲烷總烴 |
t/a |
3.819 |
1.209 |
2.610 |
廢水 |
廢水量 |
萬m3/a |
6.3001 |
排至公司污水站,采用物化+生化后外排,回用部分增加深度處理方案 |
5.0451 |
1.255 |
CODCr |
t/a |
63.001 |
5.045 |
57.956 |
石油類 |
t/a |
9.450 |
0.050 |
9.400 |
磷酸鹽 |
t/a |
1.260 |
0.050 |
1.210 |
固廢 |
危險固廢 |
t/a |
140 |
廠外合理處置 |
0 |
140 |
一般工業固廢 |
t/a |
25673 |
外售 |
0 |
25673 |
生活垃圾 |
t/a |
120 |
市政部門處置 |
0 |
120 |
噪聲 |
噪聲源 |
通風機、液壓機、空壓機、除塵風機、風動砂輪機、拋丸機和各種機加工車床等設備,采取設隔音操作室、減震或安裝消聲器 |
環境質量現狀
1、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項目所在區域目前無相關特征性污染物的工業企業廢氣排放,現狀監測結果表明,除PM10偶有超標現象外、TSP接近標準值外,SO2、NO2小時濃度、日均濃度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要求;特征污染物苯和非甲烷總烴檢出,甲苯和二甲苯未檢出,其中苯、二甲苯小時濃度均能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中居住區標準要求,甲苯能夠滿足引用標準“前蘇聯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要求,非甲烷總烴滿足引用標準“以色列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長期濃度限值”要求。苯檢出主要原因是附近工業企業正在施工的廠房內裝飾和家俱廠造成,非甲烷總烴檢出主要原因是附近道路機動車尾氣行駛造成。
2、地下水環境現狀
從監測結果來看,擬建項目所在的區域地下水水質情況總體較好,除個別因子以外,基本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的Ⅲ類標準要求。評價區主要超標因子為總硬度,超標點位為廠址附近監測點、流海村和謝家莊三個監測點,總硬度部分點位超標的原因是片區南部區域以前鍛燒石灰及粉碎巖石形成大量粉塵,這些粉塵通過雨水及地表水的溶解而滲入地下有關,從而造成該區域地下水總硬度偏高。
3、 地表水環境現狀
本項目最終的匯入水體為小清河,根據搜集到的例行監測數據,小清河濟南段水質較差,主要污染物COD、NH3-N、總氮、總磷均超標,尤其是NH3-N、總氮超標嚴重,其他污染物尚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Ⅴ類標準要求。巨野河入小清河前斷面所有監測項目均達到了《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Ⅴ類標準要求。
小清河例行斷面COD、NH3-N 超標的原因,主要是上游接納了濟南市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目前雖然濟南市在上游建設了兩座污水凈化廠,但由于管網配套問題,各類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并不能完全進入污水凈化廠,導致小清河濟南段污染嚴重。
4、噪聲環境現狀
擬建項目所在區域晝、夜間噪聲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要求,除南廠界外,其余各點聲環境質量均較好,南廠界監測值稍高于其它廠界的主要原因是受世紀大道交通的影響。
環境影響預測
1、環境空氣質量預測與評價:正常工況下,擬建工程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貢獻值均出現在污染源近距離范圍內,且濃度貢獻均相對較小,遠低于標準限值。對遠距離范圍的評價區環境空氣質量影響很小。排氣筒高度、污染物排放速率均符合環保要求,未出現建筑物下洗現象;廠界濃度均達標排放。本項目不必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說明擬建項目設計采用的環保治理措施是可行的。非正常下,擬建工程排放的二甲苯最大濃度貢獻相對較大且出現超標現象,最大超標區域半徑740m左右,其中主要影響目標為主導風向下風向740米范圍內的村莊。
2、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擬建項目各主要機加工裝配生產車間、涂裝工段、化學品貯存罐區、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廠區內排水系統、污水預處理構筑物等的防滲措施落實后,擬建工程對淺層地下水影響較小。廠家應保證防治措施的具體落實,以避免對周圍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在嚴格落實防滲措施的條件下,工程對淺層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從地下水角度來看,項目廠址選擇可行。
3、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擬建項目實行 “雨污分流”, 外排水經公司污水站處理后,通過園區排污管送入區域污水廠。公司污水站調節池池容較大,可保障項目事故情況下所有廢水均不直接外排。擬建項目外排水遠低于《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通過片區排水管網送片區污水廠處理后外排。區域污水廠從水量上完全能夠接納本項目,從水質沖擊負荷來看,項目排水水質遠低于污水廠設計進水水質。因此不會對污水廠進水水質和水量造成明顯影響。該污水廠建成時間早于本項目,因此達標水外排區域污水廠技術可行。事故廢水經逐步處理后方可送入片區排水管網,通過片區污水廠處理后最終進入外環境,故事故情況下擬建項目對楊家河和小清河水質影響較小。
4、噪聲環境影響評價:擬建項目投產后,經預測廠界四周晝夜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4類標準要求。擬建項目周圍敏感目標距離廠址均超過500m,項目噪聲對敏感目標影響較小。環評要求建設單位落實環評提出的防范措施,并由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設計,切實做到提前防范與控制,確保處理效果。
擬建項目距離省道和國道較近,附近交通干線至片區的道路沿線敏感目標較少,因此擬建項目道路運輸對沿線居民影響較小。
5、固體廢物:擬建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全部進行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II類標準以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的要求,對環境影響影響較小。
6、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擬建工程施工期間產生的噪聲、廢水、棄土和揚塵將會給周圍環境產生短期的影響,同時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影響提出需采取相應措施減小和避免其影響。
7、環境風險影響評價:擬建項目不涉及重大風險源且事故風險概率極低,在采取嚴格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可將本項目的事故概率和事故情況的環境影響降至最低。
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
為了保護環境,保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實施,擬建項目應健全環境管理機構,建立環境監測制度,并添置相應的監測儀器設備。建議建立HSE環境、安全和健康體系。
污染物總量控制分析
本項目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為5.045t/a,業主應取得山東省環境保護局出具的總量確認文件。由于廢水外排區域污水廠,不涉及新增總量,擬建項目總量達標,并能做到區域增產不增污。擬建項目不涉及SO2總量。
污染防治措施:
根據環評結論,為減輕對環境的影響并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對工程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
(1)噴漆室噴涂采用全封閉式水旋噴漆室,采用上送風下抽風,漆霧捕集裝置在噴漆室的下方,噴漆室產生的含苯系物有機廢氣通過水旋噴漆室后由20m排氣筒排放,漆霧凈化效率為98%。該措施對苯系物去除率極低,主要去除廢氣中的漆霧和溶劑中的醇類物質,去除效率為98%。處理后的有機廢氣由20m排氣筒排放。
噴漆流平室揮發的少量有機廢氣通過20m排氣筒引出直接排放。
噴漆室及流平室共有9座煙囪,高度均為20m,環評要求所有煙囪設置時不得低于20米,防止出現建筑物下洗現象,從而影響廠區周圍的環境質量。
(2)烘干室采用蒸汽加熱熱風對流方式,揮發的含苯系物有機廢氣經催化氧化裝置處理后(去除率為98%)由20m排氣筒排放。
(3)熱處理工段零件表面處理采用拋丸機,在拋丸過程中會產生粉塵,在拋丸處理過程中會產生粉塵,粉塵濃度在6000mg/m3左右,其主要污染物種類為鐵粉塵,通過旋風除塵器和設備自帶的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16m高排氣筒排放,除塵效率達到99%以上。
(4) 車橋中段沖焊、焊接工段均有焊接作業。CO2保護焊機,電焊機在工作時產生焊接煙塵和有害氣體,主要污染物為Fe2O3、SiO2、MnO、CO、NOx、O3。在工作區柱子上設置排氣管道,上設吸氣口,采用橡膠夾布軟管和焊機的排氣管連接,經離心風機引至20m煙囪排放。
(5)加強噴涂車間的管理,盡可能采用密閉的自動調配漆設備,降低油漆和溶劑無組織工藝廢氣污染物的排放量。
(6) 工程中廢水采用的控制措施為:采用車間預處理方式,使大部分工藝水循環使用,定期外排廢水經車間預處理后方可排入綜合污水處理站。污水處理站設計規模為200m3/h,采用“預處理+水解酸化+兩級生化+深度處理系統”工藝流程進行處理,污水處理裝置配套兩座調節池,單池容積超過600m3,杜絕污水裝置事故時廢水超標外排。
(7)廠房、化學原料、物料庫、生產廢渣貯存場等采用分類分級別防滲系統,并達到相應的防滲級別。機加工廢料均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均交給有資的單位處理。
(8)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采用噪聲源控制、合理布置等控制措施以控制噪聲對外界的影響,對生產設備、風機等提出的控制措施應逐條落實,由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設計,并且對某些處理措施在土建時就加以考慮,切實做到提前防范與控制,確保處理效果,使廠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4類標準要求。
(9)對工程施工期產生的噪聲、廢水、棄土、揚塵、交通阻塞、水土流失等采取相應的防治或減緩措施,防止擾民和污染環境。
(10)依托濟南橋箱有限公司設置環境監測和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監測儀器,并安裝廢水在線連續監測裝置。
(11) 對于廠內化學品的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的風險,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環評和安全預評價報告要求的措施。
(12)生產過程中應制定科學、嚴密的生產操作規程和廠區管理制度,并嚴格遵照執行,防止各種災害事故的發生。
(13)對施工期產生的噪聲、棄土、揚塵等采取相應的防治或減緩措施。對于管道開挖,邊開挖邊恢復,并盡可能減少作業面。
(14)廠方除加強自身環境監測管理外,還應配合地方環保部門做好監督工作,并加強廠外排水管的管理。
評價結論:
濟南港豪發展有限公司年產15萬輛份重型汽車驅動橋生產廠項目建設符合濟南市城市發展規劃、高新區孫村片區規劃和重汽發展規劃,滿足孫村片區的準入條件,符合區域環評及批復要求,滿足環保規劃要求,項目建設可滿足《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的要求,并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的要求。該廠址建廠條件較好,具有交通運輸方便,供水、供電、原料供應有保證等諸多有利因素。擬建項目的建設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經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對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噪聲影響較小,固廢100%合理處置,能夠做到三廢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要求。在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擬建項目對環境影響較小,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擬建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選址是合理的,本項目的建設是非常必要的。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目前本項目環評報告書已編制完成,歡迎廣大市民向本項目建設單位及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內容包括:
根據環境影響預測內容及結論進一步征求公眾對廠址選擇合理性、工程建設內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議、衛生防護及相應的工程避讓等方面和公眾針對項目審批對環保部門的要求。
三、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環評已形成報告書簡本,該簡本可向中國重汽集團濟南橋箱有限公司或環評單位索取,簡本查閱時間為2009年3月5日~2009年3月15日,在該時間內公眾可向環評單位索取補充信息,截止時間為2008年3月16日,公眾提出意見后,可通過電話、信件或E-Mail進行意見表述。
四、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和聯系人:中國重汽集團濟南橋箱有限公司
聯系人和電話: 王利強 0531-858587653
五、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 山東濟南歷山路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