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星東大21號地塊隸屬于山東藍星東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星東大”),位于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新村東路21號,總占地面積約49157m2。地塊東臨恒興里程住宅區,南側為金鼎華郡,西側為都市家園住宅區,北側為齊悅華府住宅區以及張店區兒童公園。
根據淄博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公布的《淄博張店老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批后公示稿2017.8.30),藍星東大21號地塊所在區域土地規劃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
2019年8月由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對本地塊開展了初步調查工作;2020年10月由青島衡立環境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開展了地塊詳細調查工作;地塊內地上部分遺留設備、殘留物及構筑物拆除完畢后,藍星東大分別委托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和山東匯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開展了第一次和第二次補充調查工作。
受藍星東大委托,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開展了藍星東大21號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工作,編制了《藍星東大21號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現將報告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本次評估范圍為山東藍星東大有限公司位于新村北路21號停產拆遷后遺留地塊,地塊原為山東藍星東大有限公司,生產苯乙烯和陰陽離子樹脂,大體分為辦公與接待區域、樹脂合成與倉儲區域、地上儲罐與水處理區域、苯乙烯生產與地上儲罐區域以及廠區配電系統區域,占地面積約49157m2。地塊未來規劃為一類用地。
二、調查狀況
結合前期調查情況,共計布設土壤點位139個,采集土壤樣品945份(不含現場平行樣)。參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一類用地篩選值及確定的其它指標標準,地塊內土壤超標點位共72個,超標樣品共172份,超標指標共計14種:石油烴(C10-C40)、苯、乙苯、間/對二甲苯、甲苯、1,2-二氯乙烷、1,4-二氯苯、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乙烯、δ-六六六;調查階段共采集22組地下水樣品(不含現場平行樣),參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Ⅳ類限值及確定的其它指標標準,超標指標共計24種:嗅和味、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鈉、錳、揮發酚、耗氧量、氨氮、苯、1,2-二氯乙烷、甲苯、氯苯、乙苯、苯乙烯、1,4-二氯苯、順式-1,2-二氯乙烯、1,2-二氯丙烷、氯乙烯、1,2-二氯苯、砷、二甲苯(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石油烴(C10-C40)。
三、風險評估結論及建議
(一)風險評估結論
據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地塊土壤超標污染物14種,均列為關注污染物,經風險評估計算,14種關注污染物對人體的健康風險均不可接受,應進行修復與風險管控;地塊地下水超Ⅳ類限值的指標中列為關注污染物的有14種,包括苯、乙苯、二甲苯、甲苯、1,2-二氯乙烷、1,4-二氯苯、氯苯、1,2-二氯苯、順式-1,2-二氯乙烯、1,2-二氯丙烷、苯乙烯、氯乙烯、揮發酚和氨氮,經風險評估計算,苯、乙苯、1,2-二氯乙烷、1,4-二氯苯、氯乙烯和石油烴(C10-C40)共6種污染物對人體健康風險不可接受,應進行修復與風險管控。
經比對國家篩選值,土壤目標污染物修復目標值(除δ-六六六)最終確定采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一類建設用地篩選值,δ-六六六采用風險評估計算值作為修復目標值;地下水目標污染物修復目標值以風險評估計算值作為修復目標值。
(二)建議
(1)根據風險評估結論,本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的人體健康風險在目前的規劃情景下不可接受,在土地開發建設之前應開展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復風險管控工作。
(2)本地塊個別靠近紅線邊界的取樣點位監測結果顯示土壤中污染物濃度超過建議修復目標值,存在健康風險。建議本項目在后續修復及管控工程實施過程中,加強對本區域及紅線外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監測、管控,防止污染遷移。
(3)在后續實施風險管控、修復活動時,不得對土壤和周邊環境造成新的污染,并加強現場空氣質量監測。
委托單位:山東藍星東大有限公司
報告編制單位: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工
聯系電話:0531- 8587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