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聊城市莘縣前楊莊棚戶區改造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意見》(環辦土壤〔2019〕47號)、《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魯政發[2016]37號)、《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20年1月1日實施)等相關文件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明確是否存在污染。
聊城市莘縣前楊莊棚戶區改造項目地塊位于聊城莘縣燕塔街道前楊莊、堤子王村、后楊莊村,規劃用途為居住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基于地塊后續開發安全利用以及生態環境部、山東省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環境管理的要求,2023年8月,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我單位(中科華魯土壤修復工程有限公司)對聊城市莘縣前楊莊棚戶區改造項目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一、基本信息
聊城市莘縣前楊莊棚戶區改造項目地塊位于聊城莘縣燕塔街道前楊莊、堤子王村、后楊莊村,宗地面積37748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居住用地。地塊位于濱河北路以北,新華路以西,地塊北側為后楊莊,東側緊鄰金堤花園小區,西臨前楊莊。該地塊歷史上一直為農用地(農田以及部分民居),無其他工業生產型活動;調查地塊相鄰地塊主要包括居住小區以及學校、村莊、農田等。根據聊城市莘縣陽平路東、文化街南、新華路西、濱湖北路輔路武陽街北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相關管理人員訪談可知,該地塊擬規劃為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狀況
根據生態環境部《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第72號)、《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相關技術導則和指南要求,對該地塊進行了現場踏勘、資料收集、人員訪談以及現場快篩工作,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邊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編制了《聊城市莘縣前楊莊棚戶區改造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三、結論和建議
根據現場踏勘、資料收集、人員訪談以及現場快篩記錄,總結如下:
(1)本地塊歷史上一直為農村用地及農用地,南側為徒駭河,未從事過工業生產等活動,周邊1公里范圍內除山東宴寶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外無生產型工業企業存在。歷史影像顯示地塊周邊分布自然村落、農田及建設住宅用地,大范圍面積以自然村落為主。
(2)地塊內在歷史上一直作為農田、民居,潛在污染源為農業生產所需的農藥、化肥以及農村產生的生活垃圾或廢水。農業生產所用的農藥、化肥,考慮劑量低且半衰期較短,對地塊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較小。農村產生的生活垃圾、廢水統一收集處理,對地塊土壤的污染可能性較小。地塊內的建筑垃圾為地塊內民居拆除造成,對地塊污染可能性較小。地塊周圍的企業識別有山東宴寶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該公司是一家乳品飲料生產加工企業,環評手續齊全。該企業廢水主要是冷卻水和少量生活廢水,冷卻水循環利用不外排,生活廢水經污水管網排至莘縣污水處理廠處理,并且該公司并不位于地塊地上水上游,對本地塊影響的可能性較小。根據快篩記錄,地塊內0-0.5m的13個取樣點的PID為0,XRF數據均在對照點數據上下波動(包含建筑垃圾堆土點位)。
綜上所述,確認地塊當前和歷史上無疑似污染源,地塊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對該地塊土壤產生污染的可能性比較低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項目地塊能夠滿足作為GB36600-2018等標準中一類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
根據第一階段調查,調查期間地塊內無潛在的污染源。建議在下一階段的開發利用時,相關企業單位建立完善的環境管理制度,一旦發生由外來污染源、施工過程中使用化學品的意外泄漏以及歷史遺留等原因而形成的局部污染,應立即停止施工,及時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委托單位: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報告編制單位:中科華魯土壤修復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工
聯系電話:0534-535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