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司法鑒定中心為人民檢察院辦理污染環境犯罪案件保駕護航
發布日期:2020-12-29 訪問數:2867次 來源:
2020年12月9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公眾號“魯檢新媒體”“周末故事”專欄發表了標題為《令人心碎的硫酸》的文章,文章講述了2018年菏澤市檢察部門辦理一起跨省傾倒廢硫酸污染環境案件的經過。文中提到“經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鑒定,廢液罐內液體及滲坑廢液均為危險廢物,屬有毒物質。”肯定了我院司法鑒定中心為檢察院辦案提供的幫助。
該案發生在2018年9月30日。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將其立為“9·30 污染環境案”進行偵查。2020年2月,菏澤市牡丹區沙土鎮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司法鑒定中心對該案的環境損害進行了司法鑒定。經過收集資料,現場調查采樣,實驗室分析、專家研討等一系列工作,中心出具了司法鑒定意見。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運用科學的鑒定方法得出科學、獨立的第三方結論,對辦理此項污染環境案件的檢察部門查明事實真相及在案件中確定法律關系,評判責任承擔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也為修復被污染的環境獲得相應的損害賠償提供了科學依據。
我院是山東省最早成立的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機構,是生態環境部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第一批推薦機構,也是山東省內最早獲準登記的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我院司法鑒定中心自成立以來先后接受各級政府部門的委托,知名度不斷擴大,已經完成多起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檢驗報告,并出具了多項污染物或污染介質危險性質鑒定或檢驗意見,為省內公檢法部門辦理污染環境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