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濟南歷城法院官方公眾號發表了標題為《歷城法院審結濟南市第一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的文章,這是我院司法鑒定中心助力政府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又一成功案例。
2018年1月,受濟南市歷城區環境保護局的委托,我院司法鑒定中心對濟南市項目區地下水污染與相關企業-濟南市歷城區聯達化工廠排污因果關系進行鑒定評估。在確定污染源后,又繼續承擔了該區域地下水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工作,并協助歷城區人民政府完成了案件的磋商工作,為最后的磋商結果和司法確認提供了技術支撐。
濟南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標志著該案的完美終結,作為承擔了部分工作參與其中的我們感到無比欣慰。近年來,我院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及環境損害評估報告運用科學的鑒定方法得出客觀、獨立的第三方結論,為打擊環境犯罪、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或訴訟提供了科學依據。
日前,生態環境部為了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導作用,組織開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評選”活動,我院司法鑒定中心承擔損害鑒定的“山東濟南章丘區6企業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入選并位列首位。
成績代表過去,我們將不忘初心,再接再厲,繼續為推進環境司法深入開展提供全方位的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