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函 環辦監測函[2017]290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機關有關部門,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各運維機構:
為適應監測事權上收后環境監測管理新要求,規范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城市站運行和維護,保障環境空氣監測數據準確可靠,根據《“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環辦監測〔2016〕104號)的有關要求,我部制定了《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城市站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依據本細則,制定地方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運行管理細則。試行期間若有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 韓靜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編:100035
電話:(010)66556815
傳真:(010)66556824
郵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運維機構名單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運維機構名單
1.河北先河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廈門隆力德環境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4.青島吉美來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屬實業有限公司
6.武漢宇虹環保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