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出臺 省環保廳啟動典型案例調研工作
發布日期:2017-03-09 訪問數:8045次 來源:
近日,我省出臺《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標志我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加速推進。《制度》涉及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賠償磋商、司法銜接、資金管理和損害修復等制度體系,將對現有環保法律、法規形成有效補充,有助于破解實際工作中的生態困局。《制度》中將我院鑒定評估中心承擔完成的“10.21”章丘重大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事件鑒定評估確定為我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的典型案例,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修復,為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修復制度提供實例材料。
根據試點工作需要,山東省環保廳啟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的調研工作,所篩選的6個典型案例均為我中心承擔,涉及危險廢物非法傾倒、土小化工廠污染環境、交通事故污染環境、醫療廢物非法填埋、非法生產污染地下水等專題。我中心作為生態環境損害的鑒定評估機構與技術支撐部門,將積極配合省廳完成上述典型案例的調研工作,為山東省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試點任務貢獻力量。
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 閆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