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正式發布
發布日期:2008-07-03 訪問數:8838次 來源:
由我院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2008)于2008年6月25號正式發布。《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定對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污染減排和造紙行業結構調整具有重要作用。
標準從實施國家環境保護規劃、履行國際公約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和執法工作的需要出發,調整了標準指標體系,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項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規定了污染物排放監測要求和水污染物基準排放量;將可吸附有機鹵素指標調整為強制執行項目。
本標準于2008年8月1日實施,其中太湖流域自2008年9月1日起執行本標準的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它區域執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制的地域范圍、時間,由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