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一所組織學習國發[2013]19號文
發布日期:2013-05-17 訪問數:3904次 來源:
2013年5月15日,國務院以國發[2013]19號文下發了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環評一所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了該文件。
該文件中指出,國務院將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共計91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71項,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20項。同時要求:對取消的投資審批項目,國土資源、環保、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管。此外,20項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中的加工利用國家限制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廢五金電器、廢電線電纜、廢電機等企業認定由國家環境保護部下放至省級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審批。
該文件對于項目的環境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職工們通過學習也對文件有了更深的認識。
環評一所 王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