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研究所承擔國家《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通過專家審議
發布日期:2008-03-26 訪問數:4067次 來源:
2008年3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在京主持了《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審議會,參加會議的有環保部有關業務司局、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造紙協會、中國環境標準研究所、山東省環境保護局及企業代表共20余人。《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由我院八所承擔編制完成。
標準編制組對我國造紙行業現狀和發展趨勢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和研究,對國內外同類標準進行了詳細的對比分析,針對我國環境管理的需求,提出了適合我國國情的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控制要求。與會專家聽取了標準編制組對標準內容的詳細匯報后,進行了認真討論。專家組認為:造紙工業是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業,適時修訂《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對于保護我國生態環境、促進造紙工業的結構調整、實現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標準格式規范、編制依據充分,與會專家一致同意通過,建議盡快完善報批。
與現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比,修訂后的標準增加了氮、磷、色度、二惡英等污染物控制項目,將AOX調整為控制指標,排水量和排放濃度均有大幅度的加嚴;同時,為了防止水體富營養化和國家需要重點保護的水體,制定了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第八研究所 姜會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