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實施)、國務院印發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和山東省印發的《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20年1月1日實施)等相關文件規定,擬收回土地使用權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以及用途擬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受淄博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區分局委托,本公司接到任務后,開展了淄博高新區圣納老廠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現場鉆探采樣、樣品檢測、數據分析等工作。2023年3月,本公司完成《淄博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圣納老廠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編制。
現將報告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淄博高新區圣納老廠地塊位于位于山東省淄博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六路與蘭雁大道交叉路口,淄博市高新區第一中學西側,青銀高速以南。占地面積26303.17平方米(約39.45畝),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8.035°,北緯36.854°。地塊目前現狀為空地,據初步踏勘及收集資料得知,該地塊歷史上土地利用情況為山東圣納醫用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30日,主要生產一類、二類醫用衛生材料及敷料等產品,已于2022年12月拆除。該地塊未來規劃用途為居住用地(R),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 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建設用地類型。
二、調查狀況
根據生態環境部《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第72號)、《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等相關技術導則和指南要求,本項目公布設土壤采樣點位11個,送檢土壤樣品35個(不含現場平行樣和對照樣),所有土壤樣品均檢測 pH、《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 1 中 45 項指標、環氧乙烷和石油烴(C10-C40);本項目布設地下水監測井3口,共采集地下水樣3份(不含平行樣)。檢測指標包括《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所列的地下水部分常規指標:pH 值、氨氮、硝態氮、亞硝態氮、氰化物、氟化物、氯化物、硫化物、揮發酚等;其他檢測指標同土壤一致,并加測地塊特征污染物環氧乙烷和石油烴(C10-C40)。
三、結論和建議
根據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測試分析結果,調查地塊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狀況總結如下:
(一)土壤污染情況總結
地塊內32個土壤樣品(不包括現場平行樣)的 pH 值在8.11~8.87之間。除 pH值外,在地塊內 32 個土壤樣品中檢出指標共計7種,分別為汞、砷、鉛、鎘、銅、鎳和石油烴(C10-C40)參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的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為標準進行評價,各土壤樣品污染物濃度均未超過上述標準中的篩選值,滿足安全利用的要求。
(二)地下水污染情況總結
依據《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Ⅳ類水指標及《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的通知中石油烴(C10-C40)的地下水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超標指標為總硬度(以CaCO3計)、溶解性固體、硫酸鹽。地下水監測井綜合判斷為V類水,超標原因為地下水區域問題且本地塊地下水為非飲用水,不存在暴露途徑,以上指標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環境風險相對較小,不需要開展下一步詳細調查工作。
(三)結論與建議
根據工作范圍內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階段的調查結果,調查地塊環境風險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入詳細調查階段。
地塊未來建設過程中,管理方應該對地塊進行嚴格管理,防止外來污染物進入地塊內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委托單位:淄博市自然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報告編制單位: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工
聯系電話:0531-8587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