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環科院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在2020年7月20日中標該項目后,第一時間成立項目組,在開展現場踏勘和資料收集分析等工作的基礎上,編制了初步調查工作方案,于2020年8月13日完成初步調查的土壤和地下水點位布設、樣品采集及送檢工作。項目組在檢測數據的基礎上,分析了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類型、污染程度。2020年8月完成《淄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甘家村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編制并通過了專家評審。
現將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淄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甘家村地塊位于山東省淄博高新區柳園路以東、澇淄河以西、朝陽街以南、水晶酈園一期以北,調查地塊面積約19693m2(約29.54畝)。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建設用地批件(魯政土字[2019]1815號)關于淄博市2019年第24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復、四寶山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006-2020年),該地塊未來的土地規劃用地性質為建設用地中居住用地(R),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一類用地。
二、調查內容
根據生態環境部《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 年第 72 號)、《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等相關技術導則指南要求,本次土壤檢測指標包括重金屬、農藥類、SVOC、VOCs以及石油烴等。地下水檢測項目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所列的地下水部分常規指標,其他檢測項目同土壤一致。
三、結論和建議
根據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測試分析結果,本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總結如下:
(一)土壤污染情況總結
地塊送檢土壤樣品的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一類用地篩選值。無需進行詳細調查與風險評估。
(二)地下水污染情況總結
本次地塊調查地下水樣品除氯化物、氟化物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中Ⅲ類標準要求,其他地下水送檢指標濃度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中常規指標、非常規指標及限值要求的Ⅲ類標準要求。考慮到該地塊不飲用地下水,地下水氯化物、氟化物在不飲用的情況下對人體沒有暴露途徑,因此無需進行風險評估和修復治理。
(三)建議
(1)因調查地塊曾用作地塊南側住宅區水晶酈園一期項目部,地塊內還有部分項目部彩鋼房未拆除,在后期拆除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安全處理處置,防止拆除活動污染土壤。如在拆除中發現土壤及地下水異常,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停止施工、疏散人員、隔離異常區、設置警示標志,立即報告主管環保部門。
(2)本次調查結果是基于地塊現有條件和現有評價標準而做出的專業判斷,未來場地由于用地類型或者評價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現有調查結論進行評估,必要時需要重新開展地塊環境調查與評估。
(3)地塊未來建設過程中,管理方應該對場地進行嚴格管理,防止外來污染物進入地塊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評審結果
2020 年 9月,淄博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淄博市自然資源局組織專家對報告進行了評審,評審結果如下:
1、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遵循分階段調查的原則,調查程序與方法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2、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對地塊基本信息、土壤污染狀況等情況進行了第一階段調查分析,內容較全面。
3、根據資料收集、現場勘查、人員訪談結果,未發現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
4、報告通過但需修改,經專家確認后可以作為下一步管理依據。
委托單位:淄博市自然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報告編制單位:山東省環科院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聯系人:杜丹丹
聯系電話:15054189290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