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函 環辦科技函[2018]320號 |
一、遴選范圍
環保、生態、水利、農業、林業、衛生、海洋、氣象、應急等領域開展過水、大氣、土壤等環境基準相關研究的專家。
二、遴選條件
?。ㄒ唬┚哂辛己玫目茖W道德和職業操守,學風嚴謹,責任心強。
?。ǘ┚哂邢嚓P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熟悉本專業的國內外發展現狀和前沿進展。
?。ㄈ氖禄騾⑴c相關工作十年以上,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主持省部級以上相關科研項目;在國內外學術期刊上發表過申報領域的學術論文;主持編制過申報領域相關省部級以上研究報告或內參文件;公開發表相關專業論著,獲得相關領域國家專利、著作權等。
?。ㄋ模┙】禒顩r良好,可以參加有關評審、評估等工作。
三、工作內容
?。ㄒ唬﹨⑴c國家環境基準規劃、計劃、重要管理文件的審查。
?。ǘ﹨⑴c國家環境基準相關科學評估。
四、遴選程序
(一)填寫《國家環境基準專家委員會委員推薦表》(見附件),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于2018年6月2日前報送生態環境部。
?。ǘ┥鷳B環境部組織評審,確定入選專家。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白英臣 李曉弢
電話:(010)66556215 13366881124
郵箱:biaozhun@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編:100035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5月22日
抄送:各有關單位。
來源: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