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政府獲悉,山東省將完善節水激勵政策措施,對非居民用水實行超計劃(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全面推行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制度。
在落實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和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的同時,山東省還將探索建立城鄉供水水費財政補貼制度。通過指導各市建立公開、公平、透明的水價形成機制,逐步實現由“暗補”變為“明補”,使水價能夠準確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充分發揮水價在節約用水工作中的杠桿作用。
此外,山東省將提高非常規水利用率,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好雨洪水、再生水、淡化海水、微咸水和礦井水等非常規水源,并納入區域水資源統一配置,做到優水優用、分質供水、循環利用,最大程度替代新鮮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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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兩年前已實施
早在2015年9月1日起,青島就已經實施市內三區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建立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調整供水價格。
根據青島居民用水階梯水價相關規定,居民用戶綜合水價由每立方米2.50元調整為按三檔分階梯計價,其中污水處理費由現行的每立方米0.7元調整為1.0元。
居民第一階梯用水量不超過144立方米(含),綜合碎甲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處理費.0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4.65元。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綜合水價每立方米8.0元。階梯水量以年為計價周期,周期內不累計不轉結。
據介紹,調整后第一階梯年用水量用戶可以覆蓋92.93%的居民用戶,第二階梯可以覆蓋97.82%的居民用戶。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