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9月1日上午召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新聞發布會。環境保護部宣傳教育司巡視員劉友賓主持發布會。
劉友賓:新聞界的朋友們,上午好!歡迎大家參加今天的新聞發布會。
2017年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第一階段目標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是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環境質量,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推動經濟結構加快轉型升級,環境保護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財政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能源局等十部門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六省市人民政府,決定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攻堅行動堅持問題導向,把穩固“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穩定達標排放作為堅守陣地,把壓煤減排、提標改造、錯峰生產作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氣妥善應對作為重要突破口,加強聯防聯控,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督察問責,加強信息公開,動員全民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實施范圍包括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主要目標是:全面完成“大氣十條”考核指標。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以上。
為了確保實現攻堅行動目標,環境保護部等十部門和六省市制定了攻堅行動總體方案,提出了11方面32項重點工作任務和9項保障措施。同時,制定出臺了強化督查、巡查、專項督察、量化問責、信息公開和宣傳等6個配套方案,對攻堅行動作出系統部署,打出一套“組合拳”,建立長效機制,以釘釘子的精神推進各項任務的貫徹落實,切實打好藍天保衛戰。8月31日,李干杰部長主持召開了貫徹落實攻堅行動方案工作座談會,對攻堅行動進行了全面動員和部署。
出席此次新聞發布會的有:環境保護部大氣環境管理司司長劉炳江、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
下面,請大家提問。
攻堅方案中量化目標到了每個市,任務也具體到了區縣、鄉鎮
中央人民廣播電視臺:環境保護部近幾年持續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每年冬季都采取大氣污染治理行動,今年采取的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總體部署是什么?與以往相比,有哪些新亮點?通過攻堅行動的實施,是否能避免像去年冬天那樣,頻繁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
劉炳江:第一,正如你所說,近年來環境保護部采取了非常多的大氣污染防控措施,而這次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堅行動方案是第一次針對秋冬季制定的方案,以往的都是年度方案。
大家也都看到了,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頻發,四年來PM2.5濃度下降有限,重污染天數基本保持不變。針對這個特點,我們組織專家及地方和各個部委進行了詳細的研究,今年第一次設定了秋冬季下降的比例:秋冬季PM2.5濃度總體平均下降15%;重污染天數要下降15%。同時,各個城市下降的目標也是不一樣的,我們希望重點城市能下降更多一點。
第二,攻堅方案中“2+26”個城市第一次確定了量化的指標,以往設定目標都是原則性的多,大尺度的目標多。這次量化目標到了每個市,任務也具體到了區縣、鄉鎮,這是非常明顯的特點。秋冬季的方案,不僅有必要性、正當性、緊迫性,最關鍵的是解決空氣污染問題。攻堅戰不僅僅是改善空氣質量的攻堅戰,同時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產業轉型升級的一個攻堅戰,在促進空氣質量改善的同時,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以往大家爭論頂層設計,下面講頂層設計的問題,上面說下面落實不到位。制定這個文件后,后面跟著6個配套文件,打組合拳。還要選擇8到10個城市進行中央環保專項督察,非常嚴厲。還有5600人的強化督查,到秋冬季,把精兵強將部署在“2+26”城市,將業務精湛的人調到這個地方,大家來打攻堅戰。所以能夠想象出來,文件比較精細化、量化,監管問責也比較精細化、量化,大家不要再說上面頂層設計的問題,也不要說下面執行力有問題,這次大家以問題為導向,量化的指標要一一落實到位,這是規定動作。各個地方要以質量目標作為托底,不見得把規定動作完成了,質量目標就達到了。還有一個要根據質量改善程度,采取一些自選動作。因為我們把每個區縣都布置了空氣質量監測站點,所以體現了監測評價精細化,體現了減排措施的精細化,也體現了監管問責的精細化,這個特點是非常明顯的。
大家非常關心冬季是不是還像去年一樣,我要跟大家說,這跟氣象條件有緊密的關系。無論如何,今年布置的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量是去年的兩倍多,將近3倍。第二,執行力。去年執行力不像今年壓迫式的執行力,所以我相信今年的減排量是非常大的。舉個簡單的例子,去年只完成了80萬戶的電代煤、氣代煤,今年是300萬戶。去年完成了不到一萬戶燃煤小鍋爐的關停,今年是4.4萬臺的關停。各個部委無論價格政策還是資金投入都非常配合,比如中央財政已經對12個城市開展清潔取暖試點。還有煤炭質量問題,各個部委都會大力配合。減排量兩倍到三倍,要遠遠高于去年。今年的氣候到底怎么樣?是暖冬還是冷冬?應該明確說,“大氣十條”從實施以來,2014年是一個暖冬,2015年比前兩年更暖,2016年是全球最暖的一年,“大氣十條”經歷了最難過的四年,所以很多人期待今年別再是暖冬了。有一組數據,以北京為例,從建國以來一直到2012年,發生靜穩天氣持續一周左右的大約只有5次,但是2013年一年就是7次,2014年6次,2015年6次,2016年6次,今年上半年已經釋放了4次,剩下幾次我們也不知道。但是我們組織中國大氣物理研究所在9月5日進行大會商,到時候可能就知道是暖冬還是冷冬。我相信今年應該比去年好一些,這個我是非常有信心的。
把責任壓下去,促使地方把工作做細
澎湃新聞:我們注意到,此次攻堅行動對地方問責有一些數字性的規定,您能否介紹一下“量化問責”的詳細情況?為什么把“散亂污”企業整治不力、電代煤和氣代煤工作不實、燃煤小鍋爐“清零”不到位、重點行業錯峰生產不落實等問題作為量化問責的重點對象?
劉長根:量化問責是“1+6”中一個重要的壓實責任的文件。今年以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但是大氣環境質量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為切實傳導壓力、壓實責任,根據中央有關文件要求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十次會議精神,環境保護部黨組研究出臺了量化問責的有關規定。主要考慮如下:
第一是利劍高懸。就是要督促大家真正干活。督查執法過程中總體感覺,各級黨委政府都很努力,做了許多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但還有一些地方,特別是基層黨委政府的環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比較被動。因此,量化問責關注的重點是“2+26”城市縣區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黨政領導干部,地市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黨政領導干部。這個文件的著力點就是問責。當前,特別到秋冬季以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形勢嚴峻,大氣治理工作不允許應付,不允許懈怠,也不允許不作為、亂作為。只要不干事,就可能攤上事,只要不擔責,就可能被問責。這就是利劍高懸,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發揮震懾作用,達到消除“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的目的。
第二是抓實抓細。量化的目的還是要把工作抓實抓細,在這個方面下功夫。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如果責任不壓實,工作不抓細,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努力干和一般干一個樣,我們的方案就只會停留在方案上,落實就成了落空。量化問責很具體,什么問題,問責什么對象,什么情形問到什么程度,都做了明確要求,就是要求地方真正抓實、抓細,抓出效果。
納入量化問責的事項就兩個,一是“任務型”問責,即強化督查和巡查交辦問題的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要進行問責。環境保護部強化督查、巡查指出問題,地方還要舉一反三。如果到了10月份以后還發現很多問題,一個縣發現5個問題的,那對不起,要問你副縣長的責,發現10個問題要問縣長的責,發現15個問題要問縣委書記的責。二是“結果型”問責,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要問責,而且問責對象是地市級領導干部。這樣把大氣污染治理任務與市縣黨委、政府責任捆綁在一起,一層一層、一級一級地把責任壓下去,促使地方把工作做細。
剛才講到4個方面任務:一是“散亂污”企業整治不力,二是電代煤、氣代煤工作不實,三是小鍋爐“清零”不到位,四是重點行業錯峰生產不落實。這4方面問題是當前影響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質量的突出矛盾,督查過程中也發現這幾方面問題最多。要通過督查,通過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把這些問題解決好。同時,通過這4項工作帶動其他工作,從而推動整個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之所以這么設計,就是要抓重點、抓關鍵,而且界限清晰,做到了就做到了,沒做到就沒做到,不扯皮。
第三是長效機制。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是中央已經明確的要求,通過一件件督查,一次次問責,把責任壓下去,讓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機制形成起來,環保新的工作格局建立起來。不通過這些工作一步步推下去,我們很多要求就只會停留在要求上。
關于問責規定的具體內容,昨天部長在會上已經講得很詳細了,在這里不再重復。我想就下一步工作怎么考慮跟大家匯報一下。
一是擰緊螺絲。按照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安排,環環相扣,不斷擰緊螺絲,對不落實、不擔當、不做事的要嚴肅問責。
二是目標導向。通過實施嚴格、具體、量化的問責措施,促使各級各部門真正動起來、干起來,確保強化攻堅方案能夠落到實處,推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空氣質量改善,推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三是精準發力。不搞面面俱到,而是奔著問題去。對量化問責的內容和事項都做了明確,更好地壓實責任,推動工作。
四是部省聯動。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與省級黨委、政府聯合開展專項督察。在量化問責方面,明確問責材料移交地方,由地方黨委政府實施問責,問責結果要征得我們同意,同時要對外公開。到時有問責情況大家都能看見。這是我想匯報的大概情況。
“散亂污”整治是“藍天保衛戰”的需要,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需要
中央電視臺:過去我們認為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在大型企業,這次為什么要把督查重點放在“散亂污”上?
田為勇:近一段時期,大家比較關注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是說過去環保部門一直對大企業、高架源、污染物達標排放等工作抓得很緊,今年怎么突然抓“散亂污”了。“散亂污”的概念是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并且明確是在一些特殊的行業和一些領域。歸納起來有幾個特點:一是“散亂污”清理整治確定范圍是京津冀“2+26”城市;二是主要針對涉氣“散亂污”行業;三是“散亂污”企業存在違法違規、生產工藝技術落后、超標排放、嚴重污染環境問題。這些特點都是文件當中非常明確的。
“散亂污”問題的整治既是“藍天保衛戰”的需要,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需要,更是依法治國的需要。
一是從依法治國角度來說。我們要全面清理整頓這些“散亂污”問題。大家都知道,新的《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都明確規定了對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而且對強化監督執法作出了一系列的規定和要求。一方面,企業要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另一方面,從執法角度要體現執法公平。人人要守法,人人要維護法律的尊嚴,法律面前一視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環保角度來說,要求我們嚴格履行監管職責。我們既反對不履行職責、疏于監管,又堅決反對不正確履行職責,用簡單粗暴的方法來解決這些問題,這都不是依法治國的要求。
二是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角度來說。大家都知道,“散亂污”企業工藝技術落后,沒有污染治理措施,生產成本低,游離于監管之外,在市場上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強化督查就是要督促地方嚴厲打擊這些違法違規企業,調整區域產業結構,讓企業進行產業升級,提標改造,真正實現良性的發展,這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在要求。
三是從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角度來說。工業污染源分兩大類:一類是重點污染源(大中型工業企業),另一類是“散亂污”企業。通過前幾年的嚴格執法,大企業的守法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重點污染源2016年年初達標率70%左右,到了年底接近97%。今年怎么樣?1到8月份,基本穩定在97%左右,重點污染源達標排放已趨于穩定。
對這些“散亂污”企業沒有任何治理設施,超標排放,嚴重污染,過去沒人管。其污染問題越來越明顯,在部分地區已經成為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所以整治“散亂污”企業,就是對不符合要求的、該淘汰關閉的堅決淘汰,能夠提升改造、完善治理設施的,督促整改。我想對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會是一個重大的調整。
另外,就當前嚴峻的環境形勢,對這些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是“大氣十條”的收官之年,要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環境保護大氣污染防治又是一個重要的瓶頸。環境保護是涉及絕大部分公眾利益的民生,是最大的民生,我想這個大家應該有共同的認識。
專項督察屬于隨機性、點穴式的,是中央環保督察的重要補充
中國日報:我們都知道,中央環保督察已進行“全覆蓋”,這次攻堅行動又提出專項督察,請問二者有什么區別?專項督察有哪些具體規定?
劉長根:現在大家都知道第四批中央環保督察正在進行,應該講效果一批比一批好,老百姓也越來越關注,在座媒體記者也非常關心這方面工作。為什么還要搞一個專項督察,中央批準的《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里有明確的要求,除了正常的每兩年左右一輪、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督察以外,還提出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可不定期開展專項督察,不定期的、隨機的、點穴式的督察。專項督察也要經過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以中央督察組名義開展,堅持問題導向,直奔黨委、政府責任落實情況,要見人見事見責任,這些跟中央環保督察是一樣的。但兩者又有所區別。一是督察內容不同,中央環保督察內容包括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環境質量下降及其處理情況,特別是地方黨委政府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屬于綜合性的督察。專項督察屬于隨機性、點穴式的,直奔問題去。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的事項進行督察,這也是很多社會反映,希望有些具體的問題要加強針對性督察,我們是有安排的。
二是方式方法有所不同。中央環保督察受理舉報,但是專項督察一般不涉及這方面內容。主要是針對涉及具體事項、具體問題背后的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和落實責任,特別是領導責任,加強調查取證、談話問詢,形成證據鏈,形成案卷,移交問責。
三是時間安排不同。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時間一個月左右,前期有督察準備,后期有督察反饋、移交移送、督察整改等。中央環保督察進駐前一般有兩個月準備時間,進駐一個月,然后報告起草、反饋到整改、問責、“回頭看”,實際上是“連續劇”。基本督察一個省下來,到最后完成所有環節要一年半兩年,接著第二輪又開始了。專項督察就是奔著問題去,采取短平快的做法,目標就是依法依紀依實進行督察問責。
專項督察也是中央環保督察的重要補充。因為中央環保督察進駐結束以后,有些地方問題可能反彈,有些地方可能整改不力,有些地方社會反映比較強烈,對此我們隨時可以專項督察。實際上,我們已經開展過幾次了,對保障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是很有作用的。
關于這次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的專項督察,總的考慮是:督察進駐的時間可能安排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初,進駐時間大概是20天或者15天,根據具體情況、問題的數量和工作量確定。已經制定了方案,待上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大概是這么一個安排,督察進駐以后形成督察報告,同時形成問責案卷,報請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后,移交給省級黨委政府,由他們實施問責,問責結果要征得我們同意,同時也要對外公開。
大宗商品的價格波動是由市場的供需關系來決定的
路透社:我們注意到,在中央環保督察過程中,有一些市場產品價格出現波動,有行業內人士認為和環保督察有關,請問您對此怎么看?
劉長根:這個問題分兩種情形:一是在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以后,地方借勢借力,切實推動一批依法依規應該解決而平時沒有解決的問題,包括山東、四川、西藏和新疆等省份,這方面力度都很大。早應該解決的問題,比如明顯違法違規,明顯應該關停的作坊、污染源等,這次借勢借力解決了。對于這種情況,我們是鼓勵的。當然,我們也希望通過督察,地方能夠形成長效機制,不要等督察組去了才行動,要加大平時工作的力度。
第二種情形,一些地方特別是一些基層黨委政府由于擔心督察組進駐后發現問題,追究他們的責任,所以提前把企業都停了、都關了,影響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可能影響短期的、局部的產品供應。這是亂作為,我們堅決反對。
第四批督察進駐前夕,我們得知成都市一些餐館無故停業的消息后,即請督察組立即與當地政府溝通。成都市高度重視,立即發文明確相關要求,得到了社會廣泛認可。
我記得第一批督察,我們在河南省反饋的時候,就講到在河南省有的地方采取簡單粗暴的方法應對督察,實際就是這個情況,我們也及時做了糾正。
劉炳江:我想補充一下,現在一些人喜歡以環保的名義說事,環保站在道德至高點,什么事都往環保身上說。大宗商品的價格波動,是由市場的供需關系來決定的,是綜合原因的,不要總是往中央環保督察和制定秋冬季攻堅這方面引。
臭氧整體處于可控狀態,重點地區臭氧濃度比較高時和美國基本相當
中國青年報:大家在關注PM2.5的同時,也在關注臭氧問題,請問當前我國的臭氧污染狀況如何?采取了哪些治理措施?另外,攻堅行動方案中強調在9月底之前,完成京津冀和周邊地區大氣管理機構的運行,請問現在進展如何?
劉炳江:我先回答你第二問題吧,就是京津冀大氣環保機構這個事。應該這么說,大家非常關心,按照中央改革的工作部署,環境保護部會同中編辦已經編制完成了設置跨地區環保機構的試點方案,已經報到中央。中央深改領導小組的35次會議已經通過,要求緊緊圍繞著這個地區的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突出的環境問題,理順機構,理順管理的機制,盡快落實問題。
方案報上去以后,現在正在中央批復之中,估計很快就下發。我們會按照中央批復的要求,緊鑼密鼓抓設置,現在正在有序地向前推進。
關于臭氧的問題,我們先看2016年總體情況,我國338個城市里面,71%就在空氣質量達標上下晃動、徘徊。我國的標準值是160微克,基本與世界接軌。2016年有59個城市超標,但是輕度超標的天數累計只占4.7%,中度的很少,重度的極少。沒有嚴重污染,更沒有出現爆表,整體處于可控狀態,這是2016年的情況。如果看發展趨勢,國家在74個城市開展臭氧環境監測,到現在約4年多的時間,總體來看,基本上處于一種波動狀態,略微上升。這是一個基本的結論。但是大家非常關心中國會不會發生光化學煙霧事件,中國政府高度關注這個問題,世界歷史上發達國家發生的任何大氣污染事件我們都緊密分析。專家分析認為,發達國家發生光化學煙霧事件的時候,臭氧濃度常常在600微克以上,個別城市達到2000微克以上。而我國遠遠低于這個水平,現在不可能發生,將來發生的可能性也極小。我國臭氧水平和發達國家比是什么狀態,我國重點地區臭氧濃度比較高時,和美國基本相當。我國全國338個城市的平均水平,和美國約十幾年前的水平相當。那么今年到現在是8月末,數據已經出來了,有一定程度的上升,而且城市的數量也多了。總體分析來看,這都屬于正常的波動。
舉一個例子,北京連續4年上升,但是到2016年,包括今年,今年后半段看不會出現高值了,都在下降之中,這都屬于正常的波動。與經濟回暖、氣象條件也有一定的關系。但如果仔細看今年的變化情況,我國總體上來說,因為我們有10年左右的數據分析,京津冀有所上升,長三角很穩定,珠三角基本上總體達到國家的空氣質量標準,這是總體趨勢。但是我們高度認識到這個問題,畢竟我國家臭氧濃度總體是在持續上升的階段,盡管是70%多的城市在標準線附近波動。我們高度重視,核心解決形成臭氧的兩項污染物。氮氧化物從“十二五”到今天,到今年,應該是連續7年實行約束性指標,“十二五”要求下降15%,從2010年到現在已經累計下降20%多,空氣質量濃度已經顯示出來,二氧化氮濃度在穩定地小幅度下降。我們非常重視揮發性有機物,現在“十三五”綜合防治方案,已經和多個部委和地方完全達成一致。跟大家征求意見的時候,地方已經都在做了,所以可以告訴大家,整個都在可控狀態,而且臭氧的防護,在各種污染物中是比較容易的,如果外面是400微克,極高了,屋子里可能只有60微克,只要中午烈日高溫下,中午12點前后不要在室外做高強度的運動,沒什么大的問題,大家不要有什么驚慌。
執法力度明顯加大,是在認真履行法定義務
第一財經:環保部為了加大執法力度,開展了督查、檢查等各類執法行動,這次又開展了秋冬季大氣污染攻堅行動,請問如何建立環境監管執法的長效機制?
田為勇:近年來,在環境保護方面開展了很多督查、檢查活動,而且越來越多。一方面,是法律賦予的職責,新的《環保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有很多新規定和新要求。大家可能知道每個月都要公布一批《環保法》執行情況,沒有這些監督檢查,要出這些情況可能是很難。特別是2015年新的《環保法》實施以來,大家明顯感覺到,環保執法力度明顯加大,這都是法律賦予的職權,是在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法定職責我們大家都在努力認真履行。
另一方面,您提的問題,我理解這些活動會不會搞成一陣風、運動式的,會不會帶來短期效應,存在這種擔心,我覺得這是完全沒必要的。中央環保督察也好,全年抽調5600人的強化督查也好,包括今年的秋冬季攻堅強化督查,實際上在過程當中我們是不斷在探索一些長效機制。我們通過近幾個月“2+26”城市的強化督查,總結出一套督查檢查工作經驗。也就是李干杰部長總結出來的一套思路,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的“五步法”,形成一個完整的督查體系。督查發現問題,交辦責任落實給地方,然后巡查,督促問題解決。對整改慢的,實施約談,對不執行的、問題突出的實施專項督察。不是像過去查完就完了,問題解決沒解決不知道,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所有發現的問題都要全面落實,進一步解決。這就是長效機制。
剛才,大家可能也看到了,我們在秋冬季的攻堅方案當中,“1+6”里面,專門有量化問責的辦法,這也是在實際工作當中探索出來的,怎么能夠把責任真正落到基層,要用量化問責。交辦的問題不完成,該問責問責。對之前清理整頓的,還有很多遺漏的,我們新發現了,也要追究責任。這都是督查檢查中總結提煉出來的一些好辦法,管用的機制可能會推廣應用到很多方面,包括剛才我說的“五步法”,將來很多的專項執法行動中,都要運用這些方法,這就是長效機制。
秋冬季攻堅行動目標可達,督查更細
南方都市報:我有幾個問題,一是攻堅行動方案要求“2+26”城市PM2.5濃度下降15%,重污染天數也下降15%,請問是如何制定這個目標的,這和“大氣十條”的考核目標有沒有什么關聯?二是攻堅行動提出的強化督查與之前開展的強化督查相比,有什么新變化?此外,攻堅行動方案中還提到了駐點巡查,請問督查和巡查有什么區別?
劉炳江:謝謝,其實兩個問題,一個是“大氣十條”考核目標,一個是秋冬季基本原則。可以這么說“大氣十條”,2016年底,基本上目標都完成了,除了北京的PM2.560微克/立方米有一定的難度,其他都完成了,這是第一句話。那么今年為什么秋冬季制定這個目標,人們最關心的就是這個,到了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頻發,持續時間長,濃度比較高,大家怨聲載道比較多。所以今年目標就針對解決秋冬季節重度污染天氣高發的問題設定目標,兩個15%,一個是濃度整體下降,一個是重污染天數,如果都完成了,肯定是更加超額完成“大氣十條”的任務。
目標怎么設定的,目標的設定有幾個基本原則是需要遵循的,第一個可達性,能不能達到,這個要跟地方商量,如果看攻堅方案,每個城市都有非常量化的措施,這個措施多少,目標應該減多少,基本上有數的,比如我跟大家說燃煤鍋爐4.4萬臺關停,每個城市不一樣,散亂污集群也都不一樣,最關鍵冬天的應急措施也是不一樣的,以往每次重污染天氣的時候,有的等風來,有的措施比較虛,不實,今年是統一的“2+26”城市一對一的過,非常實,要求你下降30%,二氧化氮的排放量那必須下降,而且對企業絕不是一刀切,這是根據可達性來的。
第二個在這個區域里,你排放高,污染了別人,比如石家莊一百多微克,濟寧只有60多微克,你高,你自己要削減的多,大家盡可能削平,整個區域內大家均等一些,這是我想說的第一可達性,第二是誰高誰下降,比例就要大,除了國家規定的任務,你還要與你當地的情況相結合。
第三個大家充分考慮了氣象的傳輸規律,北京要達到60微克左右,每次重污染,大家都看到,南風一來污染就比較多,霾一來以后,南邊推到北邊,北邊推到南邊,所以跟傳輸規律有關,經過科學的測算,和上下完全達成一致,謝謝。
田為勇:我回答第二個問題。前面開展的“2+26”城市的強化督查與秋冬季攻堅督查有什么區別,我想用三個更加和一個進一步來說。第一個更加就是督查方向更加明確,第二個更加就是內容更加細化,第三個更加就是調度更加精準,第四個就是我們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
第一個就是方向要更加明確。你們仔細看我們原來的強化督查方案,更多關注是工業企業,那么這次我們把它確定為3個方向,一是把工業企業穩定達標作為秋冬季強化督查的堅守方向,97%的企業穩定達標排放是我們不能突破的目標底線,要繼續穩定。二是把“兩散”作為秋冬季強化督查的主攻方向,第一是散亂污,9月底前全面清理完成。第二是散煤,散煤包括燃煤鍋爐,煤改電、煤改氣清潔能源的替換,這些工作也是作為今年秋冬季強化督查重要的內容,進入冬季后,燃煤問題會顯得更加突出,所以作為主攻方向。三是把錯峰生產、重污染天氣的應對作為保障方向,一旦發生重污染,我們將提前介入提前預警,包括督查人員重新調整,圍繞重污染天氣應對開展一系列督查應急保障措施。
第二個就是內容更加細化。原來的強化督查方案主要是工業企業穩定達標排放,散亂污治理等7個方面。這次強化督查更加明確到12個方面,而且具體細化到了233項任務,每個城市都有它的具體任務、具體清單。督查時拿著清單,一個一個對照檢查,完不成的后面還會繼續督查,一環扣一環,確保這些任務能夠完成。
第三個就是指揮調度更加精準。一方面,我們是按天調度各個組,28個組每個組在地方今天去哪里,去查什么,我們都是按日調度,查的情況也是按日上報。另一方面,我們采用雙向反饋式的督查。比如現在用“熱點網格”“小微站”等一些高科技的手段,熱點網格更加精細到500米乘500米,我們按污染濃度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出熱點網格污染濃度明顯比周邊高出10微克,這個網格內一定有排放源。比如有施工的問題,有企業偷排的問題,還有散亂污的問題,等等。這些問題如果一旦發現就解決掉,超過10微克一定要下來,如果沒下來,找的方向不對,回過頭再查,再找別的問題,所以一定要把問題找到,促使問題解決,直至污染濃度回歸正常,我們叫雙向反饋式,真正使整個京津冀地區更加精準地解決問題。
一個“進一步”就是執法的力度進一步加大。大家覺得前期的力度已經很大,但是秋冬季力度會更大,為什么?我們還要調集力量,大家知道我們已經調集了5600人在現場,目前我們正在研究抽調一批監測人員,對大企業的穩定達標情況進行抽測,還要查處一批超標排放企業。另外,還要抽調一批特別工作組,針對重點地區進行有針對性的“點穴式”督查,對一些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要增派特別工作組去幫助督查。遇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不同的污染通道,也將派出一個或幾個特別工作組。這樣力度還會大,大家會感受到力度更加明顯。
關于巡查和督查的關系,我想也是用三個不同來代表,第一個就是巡查的目的和督查的目的是不一樣的。剛才講了五步法: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第一步就是督查,其目的是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很重要,沒有發現問題后面所有的步驟都沒辦法做,所以督查很重要。而巡查是“五步法”的重要環節,巡查的目的是核查地方對交辦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督促地方解決問題。
第二個不同是內容不同,督查通俗地說就是查企,以查企為主,從4月7日開始到現在已經查了將近4.2萬家企業,也發現了兩萬多家的問題,主要的目的是查企,但是巡查更主要的是兩者結合,既有查企,也有督政,問題交辦給政府,責任就交給政府,通過查企業看政府落實沒落實這些工作,所以兩個工作的內容方式不一樣。督查就是按執法的方式去了解企業違法違規的情況,巡查主要看企業到底改沒改,然后是地方政府怎么做的,包括他要列席黨委常委會,政府的常務會,還要走訪一些部門,為什么?他要了解各部門怎么落實這項工作的,所以是完全不同的,這是第二個。
第三個不同就是組織形式不同,督查是從全國抽的,大家知道從全國抽調了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參加巡查的則全部是部機關或直屬單位的人員,這次我們要抽調1240人,大概每個人要搞兩輪次,那就是2480人(次)的現場的重點巡查。并且是派駐到“2+26”城市及所屬縣(市、區),我們稱之為駐點巡查。
濕法脫硫是燃煤電廠脫硫的主要技術
人民日報:最近社會上有一種說法認為火電廠濕法脫硫加劇了重污染天氣過程。對此您有什么看法?
劉炳江:濕法脫硫我說三段話,我也看到了,現在中國的脫硫質疑聲從來沒斷過,這次質疑脫硫的聲音傳播的比較廣,涉及的人比較多,我們都看到了,我說的第一段話是現在濕法脫硫是燃煤電廠脫硫的主要技術,世界各國環保工程師和科學家,經過40多年研發應用升級的一個共同的選擇,日本濕法脫硫占98%,美國占92%,德國占90%,中國占91%,世界平均占85%,濕法脫硫和干法脫硫有不同的領域,大型燃煤機組基本都采用濕法脫硫,小型的,五萬千瓦以下的采用干法,因為要求比較低,這是一。這個聲音出來以后,我們向德國的同行和美國的同行進行了咨詢,他們給我的答復說不可理解,這是我說的第一段話。
第二段話,什么觀點大家要靠數據說話,我說中國的脫硫質疑聲沒斷過,2012年關于燃煤電廠脫硫中三氧化碳排放問題,濕煙氣的問題,在不同的質疑中,在不同的刊物,不同的雜志上都有,從2012年開始,我們已經安排了進行測試,出現任何問題我們都跟蹤,所以上百臺機組的測試結果,可以明確告訴你,關于三氧化硫,國家超低排放已經達到60%以上,京津冀基本干完了,東部基本干完了,三氧化硫現在濃度不會超過10毫克∕立方米,平均只有幾毫克,相當于二氧化硫的1/10,這點的量,完全可以忽略。關于可溶鹽的問題,大家說環保部門測算,一萬噸,相對于全國一年千萬噸的二氧化硫而言,完全可以忽略不計。關于濕煙氣的問題,我可以明確告訴大家,濕法脫硫的問題,干法脫硫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同的濕法脫硫,排放溫度是50多度,干法脫硫如果也按50多度排放,也是白煙滾滾,濕法水蒸氣的量比干法多10%,有人說治霾,應該進行加熱,可以明確地告訴你,加熱肉眼看到蒸汽,看到看不到水蒸氣的絕對排放量都在那,這是很關鍵的觀點,治霾,科學家算得非常清楚,大自然水蒸氣的量很大,跟他相比,濕煙氣完全可以忽略不計,這是我說的第二段話。
第三段話,中國電力的環保公司非常憤怒,靠拼湊一些數據,用干法否定濕法,這是不科學,中國的電力環保工程師已經開發世界最先進的超低排放,中國煤電二氧化硫濃度現在降到幾十毫克,二三十個毫克,是世界上最好的水平,他們都感到自豪,感到很委屈,我今天的話我估計對他們是溫暖的。所以中國電力聯合會準備在19日召開會議,包括國企主流的環保工程師,德國的或者美國的同行都請過來,歡迎不同觀點的人前去爭論,這是我說的三段話。
良好的輿論環境是攻堅行動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
南方周末:在攻堅行動的6個配套方案中,有一個是宣傳方案,請問在宣傳方面會有什么樣的安排?
劉友賓:環境保護部高度重視攻堅行動的輿論工作,把輿論工作納入攻堅行動中統一考慮,通盤部署,制訂了攻堅行動宣傳方案,將通過新聞發布會、通氣會,發布新聞通稿,組織媒體伴隨式采訪等方式,大力宣傳攻堅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當性和緊迫性,凝聚社會共識,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我們將及時組織報道攻堅行動中的先進典型,對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進展不力的地方政府,對各類嚴重侵害公眾環境權益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同時,積極傳播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鼓勵向環境違法行為說不,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環保部發布”微博微信公眾號將每日發布攻堅行動進展。
我們要求地方也要高度重視輿論工作,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主動回應公眾關切,大力創新傳播方式,上下聯動,同頻共振,積極配合媒體做好攻堅行動采訪報道工作。
良好的輿論環境是攻堅行動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離不開媒體朋友的大力支持。我們將為媒體朋友的采訪報道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共同促進形成環境守法新常態,攜手打好藍天保衛戰。
今天的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