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在全國率先出臺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2017-08-10 訪問數:10048次 來源:
對于病死畜禽,大家最大的擔心就是其流向餐桌,如何從源頭上杜絕這種可能性?答案應該是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制度化、規范化。如今,山東向這一目標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在全國率先出臺了《山東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明確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主體責任,并對病死畜禽收集、暫存、轉運和處理的監督管理做出了具體規定。
山東是畜牧業大省,畜禽養殖量大,每年病死畜禽數量也較大,一旦病死畜禽處理不當,就會出現一系列問題,對全省畜牧業生產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造成威脅。據統計,截至目前山東全省已建設完成并投產使用的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共57家,處理能力達到了75萬噸/年。全省已通過項目驗收的病死畜禽收集體系有61個,建設完成病死畜禽收集暫存點1087個,配備病死畜禽專業運輸車416輛。
但是,規范病死畜禽養殖、屠宰、收集和無害化處理環節監督管理措施和程序,有必要出臺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此外,建設跨行政區域無害化處理廠,制定跨縣域轉運的具體要求,也需要相關法規的支撐。
為此經過充分調研,山東在全國率先出臺了《山東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從事畜禽飼養、屠宰的單位和個人是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第一責任人,應當配置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對飼養、屠宰、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的養殖場(戶)、畜禽屠宰企業必須與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簽訂處理協議。
《辦法》對病死畜禽的收集、暫存、轉運和處理流程進行了詳細規定,以保證病死畜禽及時收集、規范暫存、集中處理。對于未建設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的縣(市、區),要求其組織或委托相關企業建立收集體系,與已建設完成的毗鄰縣(市、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廠簽訂處理協議,明確責任劃分,確保從暫存、收集、運輸、處理和產品流向全程可控、可追溯。跨縣域收集轉運病死畜禽的,應報設區的市級獸醫主管部門同意,建立收集轉運制度,按照合理的規劃路線直接轉運至毗鄰縣(市、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廠,不得跨縣域轉運至毗鄰縣(市、區)的收集暫存點;未經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同意,不得在轉運途中開廂,卸載、加載病死畜禽。
據統計,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全省共無害化處理病死生豬779萬頭、牛1.7萬頭、羊17萬頭、家禽9568萬只,無害化處理的病死畜禽重量為豬6.5萬噸、牛0.4萬噸、羊0.15萬噸,家禽9.9萬噸,總重量達17萬噸。下一步,山東將加快推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與畜牧業保險聯動,同時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盡快健全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
來源: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