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記者周雁凌 見習記者王文碩
“上半年,山東省PM2.5、PM10、SO2、NO2平均濃度分別為65μg/m3、120μg/m3、30μg/m3、38μg/m3,同比分別下降9.7%、10.4%、28.6%、2.6%,其中SO2、NO2平均濃度已優于國家二級標準,濟南、淄博等7個傳輸通道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6.1%;省控重點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濃度為22.4mg/L、0.69mg/L,同比分別改善7.4%和20.6%。”這是記者日前從山東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的。
山東省環保廳廳長王安德介紹,2017年上半年,全省環保部門共處罰環境違法案件10228件,罰款4.84億元;省級財政共發放生態補償資金1.86億元,其中日照市獲得最多,為1698萬元,濱州、濰坊、臨沂3市累計上繳生態補償資金580萬元。
1 14部門聯手整治突出問題
生態補償標準倍增
今年以來,山東省委、省政府把治理大氣污染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印發實施了比“大氣十條”更加嚴格的《山東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細則》,逐項明確牽頭部門和完成時限。
為治理突出環境問題,山東省環保廳聯合發改、經信、公安等14個省直部門,制訂了《2017年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方案》,全面梳理大氣、水等重點領域的突出環境問題,逐項提出綜合整治方案。
圍繞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山東省修訂了《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新辦法將單位濃度生態補償資金標準由40萬元μg/m3提高到80萬元μg/m3,對空氣質量連續兩年達到二級標準的市,省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一次性獎勵,下一年度不再參與生態補償。同時,新增了單項因子達標獎項,即PM2.5、PM10年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的市,省級分別一次性給予600萬元獎勵;NO2、SO2年均濃度達到一級標準的市,分別給予300萬元和200萬元獎勵。堅持每月通報各市空氣質量狀況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參照全國74個重點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對位次。
為加快推進完成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山東省全面推廣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全省249臺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中,240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余9臺正在停產整治;791臺單機1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中,467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散亂污”企業清理取締,7個傳輸通道城市目前共排查出“散亂污”企業55227家,其中,清理取締類23215家,整改提升類32012家,截至7月17日,已清理取締19170家、整改提升22545家。
2 省控斷面劣V類水體減少8個
地市黑臭水體整治過半
記者了解到,上半年山東省列入“水十條”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斷面中,除5個斷面斷流外,共有49個斷面水質均值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個,占總數的59%,較2017年度任務目標高出3.6個百分點;10個斷面水質劣于Ⅴ類水體,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1個;有27個斷面實現水質類別的躍升。
山東省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除1個受地質原因影響出現超標外,其余水質均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41個近岸海域考核點位中,33個點位優良。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的166條黑臭水體中,88條完成整治。總體完成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的要求。
按照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五類標準評價,上半年山東省100個省控斷面中,有6個斷面COD和氨氮濃度均值劣于Ⅴ類,較去年同期減少8個,較一季度減少3個。未能穩定消除劣Ⅴ類水體的斷面主要集中在5個市,其中濰坊兩個,煙臺、濟寧、日照、濟南各1個。
3 處罰環境違法案件萬余起
400多人被追責
“上半年,山東省環保部門共對10228件環境違法案件實施處罰,罰款4.84億元。”王安德告訴記者。
為積極推進環境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序銜接,山東省公安、環保、檢察院聯合掛牌督辦兩起污染環境案件,分別是五蓮縣“3·21”環境污染案、東明中信國安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環境污染案,并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督促企業按時整改。目前,案件正在處理中。
今年4月7日起,環境保護部在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范圍內(含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七市)進行不間斷督查。山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領導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對配合做好環境護部強化督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省政府辦公廳專門向被督查的7市政府發出通知,省環保廳黨組分別致信大氣污染傳輸通道七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和7市環保局主要負責人,確保督查發現的問題第一時間查處到位、督辦到位、整改到位、反饋到位。
截至7月18日,環境保護部督查組在山東省共檢查企業11277家(次),發現存在環境問題企業7855家(次),約占檢查總數的70%。目前,問題整改完成6375個,整改完成率81%。
山東省環保廳自6月28日起,開展為期9個月的大氣污染防治省級強化督查,廳領導分別帶隊包干,通過明察暗訪和夜查、突擊查、“殺回馬槍”查等方式進行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當地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對突出環境問題或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及時提出追責問責建議。
山東省根據拒絕執法、撕毀封條以及問題多、整改慢等情況,對各級黨委、政府進行嚴肅追責問責。據初步統計,截至目前已追責400余人。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