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評論員
備受關注的“西安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一審近日宣判,涉案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環境保護部發布官方消息指出,法院依法給予懲處,彰顯了法律的嚴肅性。環境保護部將采取嚴格的質控手段,建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防范和懲治機制,確保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可觀、真實。
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嚴重影響治污進程和政府公信力,必須依法嚴懲。環境保護部態度明確,立場鮮明,表明了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零容忍的態度和決心,增強了公眾對于治理污染的信心。
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為環境管理提供了重要技術支撐。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環境監測的預警效應大打折扣,不僅會誤導環境管理決策,貽誤環境治理時機,而且會嚴重影響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從這個意義上說,環保數據被污染,比環境污染本身更可怕,危害更嚴重。
該案件是一起環境質量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典型案例,但并非個案。從環境保護部公布的各類督查情況來看,“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依然存在”反復出現。給采樣器“戴口罩”,圍著監測點治污,插入礦泉水稀釋,在監測軟件上留“后門”等,各類人為干預監測數據行為五花八門,簡單粗暴,全然不顧自動監控設施提供的環境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客觀性及重要性。
當前,生態環境已經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公眾對于美好環境的期待也越來越強烈。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治污壓力大,希望早日完成改善環境質量的目標,但這種弄虛作假、掩耳盜鈴式做法,顯然是誤入歧途。
對于環境質量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之類事件,唯有嚴懲不貸,加大懲罰的力度,才能杜絕再次出現。在這方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新《環境保護法》、《環境監測管理辦法》、《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辦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做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等都為嚴厲追究監測數據造假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除了法律層面,國家也通過推進環境監測改革等措施,嚴格防范數據造假,保證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比如,上收環境監測事權,避免地方行政干擾、編造、篡改環境監測數據;加大環境監測數據監督檢查力度,集中整治篡改和偽造監測數據等弄虛作假和違法行為等。
監測數據是否真實、客觀、權威,關系著環保工作大局,必須高度重視。只有監測數據真實有效,才能夯實環保的基石,才能贏得公眾的認可與支持,才能早日擁有碧水藍天。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