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住建部出臺指導意見 治污設施公眾開放要常態化
發布日期:2017-05-26 訪問數:4709次 來源:
本報北京5月25日電 (記者孫秀艷)日前,環保部、住建部聯合印發《關于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環境監測、城市污水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四種設施定期向公眾開放。據介紹,實現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的常態化,是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有效措施。
該指導意見明確,2017年底前,各省級環境監測機構以及省會城市(區)具備開放條件的環境監測設施對公眾開放;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會城市選擇一座具備條件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一座垃圾處理設施作為定期向公眾開放點;有條件的省份選擇一座危險廢物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作為定期向公眾開放點。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