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根據《環境保護法》規定,5月17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環保廳廳長王安德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16年全省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后,現將有關情況發布。
一、2016年全省環境質量狀況
2016年,在省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全省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著力推進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全省環境質量水平進一步提升。
(一)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16年,全省主要大氣污染物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濃度分別為66微克/立方米、120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別降低13.2%、8.4%、22.2%、7.3%。“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平均248.9天,同比增加34.2天。全省空氣質量良好天數平均為207.7天,良好率為56.9%,同比增加8.4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平均23.1天,同比減少6.8天。威海市率先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自國務院“大氣十條”實施以來,我省空氣環境質量連續4年持續改善。
(二)水環境質量保持較好水平。2016年,省控重點河流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23.1毫克/升和0.81毫克/升,同比分別降低2.7%和10.8%,總體上基本滿足水環境功能區質量要求,實現了連續14年持續好轉。在國家淮河、海河流域治污考核中,分別連續九次、七次列第一位。從COD和氨氮平均濃度看,省轄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調黃河以南段分別改善2.9%和1.0%,省轄海河流域分別改善14.3%和47.5%,小清河流域分別改善5.0%和19.1%。近岸海域消除劣4類海水。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除地質原因影響外,有51個水質穩定達標,達標率為98.1%。
(三)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良好。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省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總體良好,12種無機污染物達標率在96.8%以上,多氯聯苯及石油烴達標率為100%,六六六、滴滴涕和多環芳烴總量達標率分別為99.8%、94%和99.1%。
(四)生態環境質量基本穩定。根據《生態環境狀況評價技術規范》,我省進行了生態環境監測,結果表明:全省生態環境狀況總體穩定,等級為良;17城市中14個生態環境狀況為良,3個為一般;122個縣級評價單元中,96個生態環境狀況為良,26個為一般。
(五)環境風險可控能力得到加強。2016年,全省共發生7起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從事件起因看,4起為生產安全事故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3起為交通事故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從污染類型看,均為大氣污染事件。7起突發環境事件均得到了及時處置,未造成大的社會影響。
二、當前環保熱點問題的處置情況
自4月7日開始,環保部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涉及我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等7個城市。截至5月5日,我省共有89個環境問題被環保部通報,其中涉及企業103家、企業集群14個,被通報企業占被督查企業總數的3.8%,以玻璃、化工、板材、電鍍、掛車生產、膠合板生產、塑料顆粒加工、石材加工等行業的小型企業為主。作為環境保護有史以來,國家層面直接組織的最大規模專項督查行動,反映出來的問題受到了媒體的高度關注。主要情況為:
4家企業拒絕檢查甚至扣留督查組執法人員,其中,濟南市山東綠杰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拒絕檢查,不提供相關環保資料,同時將大門緊鎖,不允許檢查人員離開,扣留執法人員超一小時,直到公安機關到場后才得以離開。此外還有濟南市潔龍清洗助劑有限公司阻撓檢查、聊城市東昌府區聊城惠眾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和茌平縣恒力建材有限公司廠內人員拒不開門接受檢查等。以上拒絕或阻撓環境執法的違法行為均已被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理。7家企業自動監控設施弄虛作假,其中,3家企業存在在線監測系統有關參數設置不正常問題,4家企業存在在線監測儀運行不正常、數據傳輸不規范等問題。6家企業存在治污設施建設不完善或不正常運行,主要涉及未安裝或不正常使用、擅自拆除污染防治設施,以及廢氣收集處理設施不完善、不按規范添加脫硫劑、揚塵防治措施不到位等問題。10家企業和2個企業集群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治理不到位,主要涉及加油站油氣回收管理不規范、建材公司和家具行業調漆工序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橡膠生產企業和塑料顆粒制造過程中的揮發性有機廢氣直接排放等。20家企業、6個企業集群廢氣、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主要包括廢塑料加工點、石材加工廠、玻璃鋼加工作坊、小型膠合板廠等企業或企業集群的廢水、廢氣未經收集和有效處理,直接排入環境問題。4個市、8個縣(市、區)“散亂污”企業污染問題突出,主要包括石材加工小企業群、玻璃鋼加工作坊群、鑄造加工點群、廢塑料加工作坊群、膠合板生產群等。
針對存在的問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劉家義書記、龔正省長、李群常務副省長、孫立成副省長等省領導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省政府辦公廳專門向此次被督查的7市政府發出通知,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目標導向、堅持結果評價,對發現的問題,要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對整改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要嚴厲查處。省環保廳召開全省環境監管執法視頻會,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堅定信心決心,組織全省環保系統著力加大發現問題的整改督辦力度,舉一反三,堅決遏制各類違法違規排污行為,堅決做好環保部強化督查涉及的各項工作。傳輸通道7市都以強化督查為契機,全面壓實責任,推進“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加大行政問責力度,推進各類問題整改。截至5月5日,共檢查出有問題的企業2046家,已完成整改1171家,正在整改875家。
此外,省委、省政府組織開展了對10個設區市的省級環保督察,期間,共受理環境信訪案件3542件。截至5月10日,被督察市已辦結督察組交辦環境信訪案件2332件,停產整治企業2134家、關停取締648家、立案處罰586家,拘留85人、約談258人、問責443人,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各督察組發現的其它問題,都在督察報告中一一列出。近期,一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將向各市反饋,并督促各市制定整改落實方案,切實抓好問題整改,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2016年開展工作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省環境保護目標任務按期完成。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如下:
(一)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攻堅戰。2016年5月,省政府印發實施《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二期(2016-2017年)行動計劃》,明確到2017年全省空氣質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各級各有關部門突出壓煤、抑塵、控車、治氣、除味等重點領域,實行源頭削減、關停并轉、過程控制、污染減排、錯峰生產、聯防聯控等重點措施,全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持久戰。加強燃煤源頭控制。累計關停燃煤小火電機組120萬千瓦,淘汰燃煤小鍋爐7969臺,合計1.31萬蒸噸/小時。完成300萬噸民用潔凈型煤和蘭炭替代,推廣民用節能環保爐具20萬臺。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完成197臺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344臺單機1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和624臺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工業綠動力”計劃項目2662個;實施3次水泥行業錯峰生產,累計錯峰天數達110天以上。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淘汰27.6萬輛老舊車,排查整治成品油生產經營問題企業1412家,對140個新建機動車環檢站、440條檢測線開展了監督性監測。減少面源空氣污染。加強秸稈禁燒工作,全年秸稈焚燒火點數同比減少77.9%,建筑揚塵、道路揚塵、裸露土地揚塵控制深入開展。深化省會城市群聯防聯控。探索完善了“協同治污、聯合執法、應急聯動”區域聯防聯控三項機制。省會城市群及周邊重點城市不折不扣地落實京津冀強化措施各項要求。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共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116次,累計出動執法人員4.4萬人次,檢查企業3.9萬家次。
(二)系統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果。按照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原則,省政府組織系統推進水資源利用、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保護。積極構建水污染防治工作體系。結合山東實際,出臺省政府落實“水十條”實施方案,制定實施水污染防治一期行動計劃和重要飲用水水源、南水北調水質保障等4個專項計劃;組織17市制定實施“水十條”工作方案和78個控制單元水體達標方案;省長與17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簽訂了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強化了日常監督考核。推進水環境管理深入開展。組織南水北調沿線突出環境問題大排查、大整治和調水水質加密監測,強化預警監督,保障了年度調水順利實施;以解決源頭濟南市污水溢流問題為重點,深入實施小清河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開展入海污染河流環境綜合整治,完成《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修訂并經省政府批復實施。深化工業水污染防治。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十小”企業250家,開展造紙、印染等十大重點行業污染專項整治,完成17個工業集聚區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在線監測設施安裝監控工作。全力保障飲用水水質。開展“千噸萬人”以上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調查,完成159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保護規范化建設。完成行業扶貧確定的貧困地區飲用水源保護年度工作計劃。
(三)夯實土壤和固廢污染防治基礎工作。各級各部門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土壤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制定工作方案。2016年12月,省政府印發《山東省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明確了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工作重點、責任分工和保障措施。開展土壤污染調查。以耕地、飲用水源地、污染或可能存在污染的場地作為土壤環境監測的重點,初步構建了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選擇重污染企業、工業企業遺留或遺棄場地、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處置場邊周邊3類452處場地,布設監測點位4287個;組織排查工業企業污染場地,確定污染場地清單,逐一建立檔案。推進污染地塊修復試點。2016年,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3市3處工業污染地塊治理修復試點,積累工作經驗。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省財政安排資金1200萬元,對2016年建成的4處綜合處置設施實行了“以獎代補”;組織10117家企業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建立底數臺賬;實施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全過程綜合整治;組織開展公安環保聯合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
(四)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監管執法。各級各部門嚴格落實新《環境保護法》,落實屬地責任,全面排查整改各類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污染隱患,加快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劃定533個陸域生態保護紅線區塊,成為第四個完成陸域紅線劃定的省;新建國家生態市(區)3個,省級生態縣(市)8個、省級生態鄉鎮50個,完成2038個村莊綜合整治任務和57個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含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考核評估。開展全省環保專項行動。會同15個省直部門,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專項行動,范圍、規模和查處力度都是近年來較大的。強化日常執法監管。開展污染源雙隨機執法檢查,建立了省、市、縣三級聯網的污染源雙隨機動態信息庫。查處4起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案件,完成57起涉及刑事的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監測數據認定工作。加大監督約束力度。先后對3個設區市政府和9個縣(市、區)政府負責人實施約談;對6件環境違法案件實施掛牌督辦;對5個空氣質量連續三個月同比反彈的市實施涉氣建設項目限批,對11個水環境質量惡化的縣(市、區)實施涉水建設項目限批。強化部門聯勤聯動。2016年,全省環保部門實施處罰環境違法案件8905件,罰款5.9億元,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425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66件;全省公安機關辦理污染環境刑事案件立案67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16人,辦理治安案件620起,行政拘留692人。
(五)全面推進生態環保體制機制改革。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深改組工作部署,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系統制定改革文件。先后印發實施《關于開展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試點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方案》《山東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職責(試行)》《山東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年全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方案》《山東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作方案》《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初步構建起生態文明建設制度體系。系統開展環保改革試點。穩妥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和流域環境管理“五個統一”改革試點。探索開展了濟寧市老萬福河和臨沂市祊河小流域控制單元排污許可試點,出臺了燃煤電廠排污權收儲和有償使用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積極開展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防范與化解試點,繼續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探索開展了建設項目環評改革試點。開展了第二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組織濟南、煙臺、德州3市開展了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試點。通過開展系列試點工作,探索提升環境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徑。系統建立環保倒逼機制。持續推進鋼鐵煤炭行業去產能,配合有關部門完成270萬噸生鐵、270萬噸粗鋼和1960萬噸煤炭去產能任務。有序推進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工作,全省7019個環保違規建設項目全部完成整改。發揮環評的源頭預防作用,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煤炭消費總量、產業準入等環境管理,啟動省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戰略環評工作。完善地方環境標準體系,發布大氣、水等7項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和汽車制造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制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5項地方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健全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自2017年4月1日起,將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系數由40萬元調整為80萬元;對空氣質量連續兩年達到二級標準的市,省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一次性獎勵,下一年度不再參與生態補償。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持續推進簡政放權,省級環保部門取消、下放幅度占原有審批事項的40%以上。制定權力清單59項,責任清單9項,提供公共服務事項15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從監督檢查對象、內容、方式、程序、處理等方面,對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逐一明確規定。改進優化政府服務,大力推行網上辦事。我省生態文明體制機制改革的做法,被中央深改組以專題信息印發全國。
總的來看,我省環保工作還處在負重爬坡階段,必須堅定決心、堅定信心、堅定目標,既要打好攻堅戰、又要打好持久戰。下一步,要全面落實國家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及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持續保持大氣污染防治高壓態勢,開展全鏈條水污染防治,扎實抓好“土十條”落地實施,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和安全防控,加快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管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為實現山東由大到強的戰略性轉變貢獻力量。
來源:山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