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函 環辦應急函[2017]496號 |
濰坊市人民政府:
按照《關于對山東省壽光市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環監〔2016〕45號)要求,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壽光市人民政府按照督辦要求積極整改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問題,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掛牌督辦申請。經我部聯合山東省人民政府現場核查,目前壽光市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問題整改基本達到督辦要求。
經商山東省人民政府,現決定解除對壽光市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問題掛牌督辦。請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壽光市人民政府認真落實環境保護責任,繼續強化環境監督管理和整治力度,做好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全過程監管工作,促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4月1日
抄送: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山東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濰坊市環境保護局、壽光市人民政府、壽光市環境保護局。
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