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3部分:家具制造業》(DB37/2801.3-2017)已經省政府批準,由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發布。該標準是我省揮發性有機物系列排放標準的第3部分,將于2017年9月3日起實施。
我省是家具制造業大省,家具制造過程中的涂裝工序是產生VOCs排放的重要來源之一。該標準規定了家具制造業VOCs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最高允許排放速率限值及廠界監控點排放限值。標準對現有企業設置兩個時段,預留了工藝和治理設施改造時間。自實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現有企業執行第Ⅰ時段的排放限值。新建企業自實施之日起,現有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第Ⅱ時段的排放限值。
該標準的發布將對提升我省家具制造業VOCs污染治理水平、推動家具制造業轉型升級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來源:山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