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馬景陽 劉磊 報道
本報淄博訊 2月24日,環保部對2016年度環境治理項目推進快、成效明顯市(州)入選名單進行公示,淄博市作為山東省唯一地級市入選。
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環保專項資金激勵措施實施規定>的通知》要求,經綜合考核評價,擬推選山東省淄博市、江蘇省南通市等四市作為2016年度環境治理項目推進快、大氣和水環境質量改善成效明顯的市(州)。2016年,淄博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分別達到183天、225天,分別比2014年增加63天、90天;PM10、PM2.5、SO2、NO2平均濃度比2014年分別下降18.3%、22.9%、50.4%、16.9%,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主要河流斷面COD和氨氮平均濃度比2011年分別下降24%和43.3%。
來源: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