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摸清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和高危化學品底數
■嚴禁在人口密集區周邊新建高風險化工項目
■減少危險崗位作業人員,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設智能工廠
□記者 王川 報道
本報濟南訊 近日,省政府印發通知,要求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各行業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進一步摸清并得到重點管控,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基本建立,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完成搬遷、轉產、關閉,危險化學品信息共享機制初步建立,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戰成果得到鞏固,危險化學品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我省將重點摸排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以及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物流園區、港口、碼頭、機場和城鎮燃氣的使用等各環節、各領域的安全風險,形成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一張網”。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和高危化學品排查,全面摸清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和高危化學品底數,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分級、安全評估,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數據庫。
為有效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較大及以上事故,我省將加強硝酸銨、硝化棉、氰化鈉、光氣及光氣化產品、氯氣、液化石油氣等高危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全過程管控。利用物聯網、大數據等先進科技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動態、精準管控,開展化工園區(集中區)和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功能區區域定量風險評估,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轉產或關閉工作,并督促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車輛嚴格落實19時至次日凌晨6時、重大節假日、惡劣天氣時禁止通行高速公路管制措施。
我省將對轄區內所有危險化學品單位逐一明確和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建立無縫隙、全覆蓋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完善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增補相關成員單位,定期召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席會議。
通知明確,我省將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所需的防護距離的要求,嚴禁在人口密集區周邊新建高風險化工項目,原則上不再核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額低于1億元(不含土地費用)的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項目。
要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進出口單位落實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以及執行“一書一簽”(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的情況納入日常安全監管檢查范圍,深入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科技強安專項行動,減少危險崗位作業人員,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設智能工廠,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對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一律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對發生較大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
為大力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保障能力,我省將通過招錄、遴選等方式選拔化工專業人才充實到各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實現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鼓勵企業引入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對化工裝置開停車、建設項目試生產、檢維修和動火、受限空間等高危作業環節實施安全監管。
在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工作方面,我省將推動建立專業現場指揮官制度,確保現場指揮統一、有序、高效,避免發生次生事故事件,建立統一指揮、快速反應、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力量。
綜合治理工作自2017年2月開始,至2019年11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2017年2月下旬至2019年9月為整治階段,省政府安委會適時組織督導檢查,及時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來源: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