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記者從10日至11日在此間召開的2017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除嚴格建設項目環評準入外,2016年我國環境保護還實現了兩個“嚴格”:
——嚴格問責。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完成了河北省試點及第一批對內蒙古等8個省(區)的督察,并結束了第二批對北京、上海等7個省(市)的督察進駐。督察組共受理群眾舉報3.3萬余件,立案處罰8500余件、罰款4.4億多元,立案偵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約談6307人,問責6454人。
——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去年,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974件,實施查封扣押案件9622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521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968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963件,同比分別上升36%、130%、68%、91%、16%。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說,今年我國將實現中央環保督察全覆蓋,并適時組織開展督察“回頭看”,推進中央各項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在繼續加強環境立法的同時,今年還將強化環境監管執法,持續開展環境保護法實施年活動,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對偷排偷放、數據造假、屢查屢犯企業依法嚴肅查處,加大重大環境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依法追究超標排污企業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促進企業自覺守法。
來源:每日新華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