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流域積極開展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總體上看,這項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缺乏有效的合作平臺,聯防共治的長效機制尚未真正建立,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流域生態環境治理的成效。
指導意見要求,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強化政策引導和溝通協調,充分調動流域上下游地區的積極性,加快形成“成本共擔、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護和治理長效機制,使得保護自然資源、提供良好生態產品的地區得到合理補償,促進流域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補償機制的基本原則是,流域上游承擔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同時享有水質改善、水量保障帶來利益的權利。流域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為改善生態環境付出的努力作出補償,同時享有水質惡化、上游過度用水的受償權利。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主要由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自主協商確定,中央財政對跨省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給予引導支持,推動建立長效機制。
到2020年,各省區域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基本建立;在具備重要飲用水功能及生態服務價值、受益主體明確、上下游補償意愿強烈的跨省流域初步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開展跨多個省份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
到2025年,跨多個省份的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內容更加豐富、方式更加多樣、評價方法更加科學合理、機制基本成熟定型,對流域保護和治理的支撐保障作用明顯增強。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