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3年9月,國務院就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將通過五個渠道籌集17500億元用于大氣污染防治。近年來,各地也采取了許多措施治理霧霾,取得一定進展,但解除“心肺之患”尚任重道遠。
治霾的決心、政策的效果、監管的力度最終要落實到一個個有名有姓的執行者身上。治霾的“人”若是“官念”臟了,其后果則要比霧霾的危害更為嚴重。因此,治空氣中的霾首先要祛除少數干部頭腦中的“霾”。
霧霾治理是一個科學化、系統性的工程。人是整個工程的執行者。必須要讓每一名干部成為政策的忠實執行者,杜絕一切僥幸心理,按規章制度辦事。“治吏”也不是短時間內管好幾個人那么簡單,所出現的問題也具有相似性和頑固性。一方面是治態度、治能力、治管理,另一方面就是要用嚴的制度、鐵的紀律規范干部的具體工作。
“治吏”既要管住個人,也要管住組織。治霾的資金“到手”了,錢花在哪、怎么花都需要在公正、透明、科學的體系下進行運作。任何單位都不能以集體決策之名把治霾的錢花到不該花的地方。專項資金從撥款伊始到最終使用,每一個環節都要接受同級人大以及社會的監督,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對地方。
對已暴露的問題必須嚴肅問責,類似的事不容再次出現。通過治吏,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隊伍,以切實領導和推動霧霾的治理。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