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辦環監[2016]107號 |
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
2016年10月,我部聯合你廳對寧夏精英魯西化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履行環保手續,擅自設立磷石膏臨時堆場堆存80萬噸磷石膏,且防護措施不完善,減量化工程進度慢,存在嚴重環境安全隱患。為督促其盡快解除環境安全隱患,我部決定對寧夏精英魯西化肥有限公司未履行環保手續,擅自設立磷石膏臨時堆場堆存80萬噸磷石膏等環境違法問題掛牌督辦。
請你廳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督辦要求(見附件)。完成督辦任務后,由你廳向我部提出解除掛牌督辦的書面申請并附相關材料。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張侃
電話:(010)66556482
傳真:(010)66556472
附件:環境問題基本情況及督辦要求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11月28日
抄送:銀川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局。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11月29日印發
附件
環境問題基本情況及督辦要求
基本情況:寧夏精英魯西化肥有限公司未履行環保手續,擅自設立磷石膏臨時堆場堆存80萬噸磷石膏。臨時堆場防護措施不完善,存在揚塵污染。磷石膏減量化工程進度緩慢,存在嚴重環境安全隱患。
督辦要求:督促銀川市政府推進該企業的搬遷工作,落實磷石膏臨時堆場環境安全風險評估,加快磷石膏減量化工程,完善防護措施,減少揚塵污染;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企業的環境問題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并督促企業執行到位、整改到位。同時,督促地方環保部門繼續加強對該企業的日常監管。
督辦期限: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督辦事項。
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