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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
一、專業領域
國家庫下設污染物性質鑒別、地表水和沉積物、環境大氣、土壤與地下水、近岸海洋和海岸帶、生態系統、環境經濟、其他類(主要包括噪聲、振動、光、熱、電磁輻射、核輻射、環境法等)等8個領域的專家庫。
二、專家條件
入選國家庫的專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從事審判、檢察、公安等工作并熟悉相關鑒定業務;
?。ǘ氖禄騾⑴c相關專業工作十年以上;
?。ㄈ┝私猸h境保護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國家和地方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相關制度與技術規范;
?。ㄋ模┚哂辛己玫目茖W道德和職業操守;
(五)健康狀況良好,可以參加有關評審、評估和培訓等活動。
三、工作內容
入選國家庫專家的工作內容包括:
?。ㄒ唬榄h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的評審提供專家意見;
(二)參加相關技術培訓;
(三)承擔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司法行政機關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事項
符合條件的相關領域專家,可自愿向環境保護部提交申請表(見附件)和證明材料,并于2016年12月5日前將紙質版(一式二份)郵寄至環境保護部,電子版請一并發送。
環境保護部將會同司法部開展專家評審工作。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 韓梅、季林云
電話:(010)66556962、66556168
傳真:(010)66556167
郵箱:fuyichu@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編:100035
附件: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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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