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躍國
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近日起陸續向被督察地方反饋。既談成績,又講問題,而且講起問題來非常直接,非常尖銳,針對性很強,要求很高,延續了此前對河北試點督察的反饋風格。如無意外,接下來對其他7省區的反饋也會延續這一風格,直擊要害,不避諱問題。
對于一級黨委政府來說,轄區存在的環境問題被中央督察組集中點出來,要求限時整改,如果認識不到位,一時可能會覺得面子上掛不住,甚至有一種家丑外揚的尷尬。這正說明中央環保督察制度發揮了作用。從制度設計的初衷來看,中央環保督察就是要通過嚴厲督察來傳導環保壓力,督促地方黨委政府真正履行責任。
從此次對內蒙古的督察反饋情況看,綠色發展、轉型升級在一些領域還沒有得到真正重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在一些地方還沒有得到真正落實,強化執法、嚴格監管在一些地方還存在較大漏洞,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在不少地區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從之前的各類綜合督查和專項檢查來看,類似的問題不止內蒙古有,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這些問題,很難指望通過一次督察徹底解決。這就需要被督察地方真正將接受中央環保督察視為一種契機,結合督察反饋意見,多反思為何中央強調的理念在落實過程中偏了向,多審視為何中央明確的制度在執行過程中走了樣,多思考為何中央既定的措施在操作過程中變了形,多總結為何中央強化的環保壓力在傳導過程中松了勁。
是認識上存在誤區,還是執行上存在偏差?是制度上存在漏洞,還是在監管上存在缺位?是投入上存在欠缺,還是其他保障沒有跟上?找到問題的根源,并有針對性地采取改進和補救措施,才能真正發揮督察實效,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這就要求第一批接受督察的8省區,認真消化督察反饋意見,加快整改落實進度,強化體制機制建設,注重責任傳導落實,提升并統一認識,增加并持續投入,強化并創新舉措,使履職盡責制度化,使嚴格監管常態化,使改革創新機制化,推動突出環境問題得到切實解決。
環保督察是黨和國家的一項重大制度性安排,實施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其對地方黨委政府履職盡責的督促作用、對相關環境違法行為的震懾作用、對人民群眾改善環境質量信心的鼓舞作用,已經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發揮。被督察省份如能抓住契機,層層傳導壓力,形成環保合力,聚焦突出問題,改善環境質量的進程必將明顯加快。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