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10月31日訊(記者 張帥 扈楓)日前,濟南市印發了新修訂的《濟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齊魯網記者了解到,與此前舊版預案相比,新版預案降低了應急措施啟動的門檻,同時,在原有基礎上新增加了藍色預警。在具體的措施方面,新版預案明確規定了污染企業要一企一策,編制相應的應急減排方案。此前,環保部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下發了關于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函,要求山東省包括濟南、聊城、淄博在內的部分城市對原有預案進行修訂。
啟動門檻降低 新增藍色預警
新版預案的一大特點就是進一步降低了預警和應急措施的啟動門檻。舊版預案啟動最低級別預警也就是黃色預警的條件是有關部門預測連續3天(含)以上發生重度污染天氣時(200﹤AQI≤300),而新版則將標準定為“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4小時均值,下同)>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此時啟動新增的預警級別“藍色預警”。
此外,黃色預警和橙色預警的啟動門檻也相應降低,由原本連續三天AQI指數分別達到200-300、300-500更改為黃色預警啟動條件為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橙色預警啟動條件為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在最高級別的紅色預警啟動標準方面,新版預案則采取了三個選擇性指標作為啟動條件,分別是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及以上時,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并將持續1天及以上時。這就意味著,雖然AQI指數沒有“爆表”,但霧霾一直持續的話依然將會啟動最高級別的預警。
同時,針對冬季采暖的特殊時期,預案規定,采暖期間廢氣排放濃度日均值超標的企業,實施限制生產,且限產期間不得超標;限產后仍然超標的企業,當地環保部門應當依法責令其停產治理。可以說修改后的啟動標準更加科學且符合大氣質量日益加嚴的整體趨勢。
減排措施一廠一策 應急不搞一刀切
明確不同行業、不同工藝流程的應急減排措施,實施“一廠一策”,避免減排比例“一刀切”同樣是新版應急預案的一大特點。根據預案要求,濟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需要相關職能單位根據濟南市轄區內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和社會敏感度,列出限產、停產、停工企業和工地名單及應急響應先后次序。列入限產、停產名單的企業要向環保部門報送應急責任承諾書,并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減排方案,組織專家評審后報縣(市)區環保部門審核、備案。
同時,由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市政公用等部門提出并經市指揮部認定的重點治堵工程,要按照一工程一方案的要求,由建設單位編制重污染天氣揚塵污染防治應急響應實施方案。方案通過專家評審后,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根據預警規劃四級應急措施 I級響應將實施限行
根據調整后的四個預警級別,預案分別規定了四級響應措施。其中,IV級響應時,城市主干道保潔適當增加灑水降塵作業頻次。 強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場揚塵控制措施。 倡導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化工、鋼鐵、水泥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業,根據大氣污染情況適當調整產能,減少污染物排放。 倡導公眾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提示兒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減少戶外活動,特別敏感人群停止戶外活動,外出采取防護措施。
III級響應時,火電、鋼鐵、建材、化工、石化、炭素等大氣重污染行業應當按照一企一策的規定采取限產限排措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20%以上。 主城區內的非集中供熱燃煤工業鍋爐在日常運行的基礎上限產20%以上。 繞城高速公路以內禁行渣土砂石運輸車。 增加道路保潔灑水降塵作業頻次。 嚴格施工工地、道路揚塵和堆場揚塵監督管理,停止易產生大量揚塵的土石方作業等施工環節(應急、搶險、救災工程除外)。 停止非煤礦山露天開采作業。
II級響應時,火電(不含超低排放企業)、鋼鐵、建材、化工、石化、炭素等大氣重污染行業應當按照一企一策的規定采取限產限排措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20%以上。 主城區內的非集中供熱燃煤工業鍋爐在日常運行的基礎上限產20%以上。 繞城高速公路以內禁行渣土砂石運輸車。 增加道路保潔灑水降塵作業頻次。 嚴格施工工地、道路揚塵和堆場揚塵監督管理,停止易產生大量揚塵的土石方作業等施工環節(應急、搶險、救災工程除外)。 停止非煤礦山露天開采作業。
I級響應時,在實施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在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上,火電(不含超低排放企業)、鋼鐵、建材、化工、石化、炭素等大氣重污染行業應當按照一企一策的規定采取限產限排措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50%以上。 道路保潔灑水降塵作業頻次至少比Ⅱ級增加1倍。 繞城高速公路以內機動車實施單雙號限行(公交、出租等民生保障車輛和正在執行緊急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及電力搶險等車輛除外),增加公交車運力,延長公交車營運時間,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 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遷工地的施工作業(應急、搶險、救災工程除外)。
來源: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