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薇北京報道 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有關負責人近日向媒體通報,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發布實施后,各部門、各地方狠抓落實,大力推進,取得了積極的成效。但是去年入冬以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還是連續出現多次重污染過程,究其原因,除受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影響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不夠、針對性不強是重要原因。因此大氣污染防治要抓住冬季這一關鍵時期,突出原煤散燒這個重點污染源,大力實施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加強科技支撐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各地編制民用煤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環境保護部日前發布了《民用煤燃燒污染綜合治理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綜合治理指南”)《民用煤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清單編制指南”),旨在為各地開展民用煤散燒污染治理,以及冬季污染防治提供總體思路、技術手段和政策建議,建立民用煤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統一規范的方法工具。
這位負責人介紹,京津冀等北方采暖區域的民用煤使用量大面廣,而且煤質超標現象普遍,導致民用煤燃燒的污染物排放量大。燃燒同樣一噸煤,民用爐具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可能是擁有高效大氣污染控制措施的燃煤鍋爐的數倍甚至十幾倍,這些民用爐具往往排放高度低,對居民生活環境的影響更加顯著。如今為加強民用煤燃燒污染控制與管理,各地結合實際,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應用這些措施對民用煤污染治理做出了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經濟、技術、認識、人力等方面的差異,管理辦法千差萬別,其科學性、適用性、針對性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本次發布的“綜合治理指南”按照“科學性、實用性、差異性、前瞻性”的原則,提出了我國民用煤燃燒污染綜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即“民用煤污染治理應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采取因地制宜、綜合治理、多措并舉、分步推進的步驟實施”。要求各地在開展民用煤治理前先對當地民用煤污染現狀進行摸底調查,再依據當地經濟、自然資源、社會發展情況制定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治理措施,不斷加強民用煤燃燒治理的科技支撐,摸清底數、科學施治。優質煤替換是當前經濟社會環境下的過渡性措施,長遠來看,需要逐步用電能、天然氣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替代民用煤。
這位負責人強調,治理民用煤燃燒大氣污染是一項系統工程,除了管理外,還包括煤炭、爐具、建筑節能、集中供暖、清潔能源(電、氣等)、經濟承受力等因素。本次發布的“綜合治理指南”結合近年的新認識、新技術、新資源,為各地提供更加全面、適用的民用煤燃燒污染治理技術及措施庫。為民用煤燃燒治理提供了更多、更有效的煤及其制品的使用選項。這一指南的發布旨在在吸收各地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從更高的角度指導各地民用煤燃燒污染控制,推動治理工作更加科學合理,并從機制上使各地的民用煤使用管理步入有章可循的階段。“綜合治理指南”為各地提供技術和管理兩個方面的有效治理手段,對于改善我國空氣質量,特別是控制北方地區冬季細顆粒物污染,將會起到重要作用。
這位負責人還指出,民用散煤排放屬面源污染,具有量大面廣、環境影響大的特點,民用煤燃燒源活動水平數據獲取及清單編制難度大,目前尚無完整科學的方法可循,各地民用散煤用量及其大氣污染物排放底數不清,無法對其實施有效的環境管理。考慮到各地清單編制工作的技術基礎與實際管理需求的差異性,環境保護部在《清潔空氣研究計劃》中將大氣污染源國家法規排放清單及減排支撐技術列入四大主題之一,重點解決大氣污染物排放“底數不清”問題,并按照“規范統一、科學實用、輕重緩急、循序漸進”的原則,提出了構建我國大氣污染物源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體系的基本思路,“清單編制指南”為這一體系建設的內容之一,是繼PM2.5、PM10、NH3、VOCs以及揚塵、道路機動車、非道路移動、生物質燃燒源等8項大氣污染物(源)后發布的又一項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
這位負責人強調,排放清單是識別污染來源、支撐模式模擬、分析解釋觀測結果和制定減排控制方案的重要基礎,民用散煤污染作為大氣污染控制的重點污染源,“清單編制指南”旨在推動各地區建立民用煤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與其他污染源排放清單一起構成區域空氣質量模擬的數據輸入,有助于分析區域或局地污染特征,制定區域空氣質量改善措施。各地應將清單研究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緊密結合,不斷改進、完善清單編制技術方法,開展實測工作,獲取本地化的參數,補充、更新排放系數庫,并將這些重要信息、數據反饋給環境保護部,以便對相關的源清單編制技術指南進行適時修訂。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