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辦人事[2016]98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和《關于加強基層環保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加強中西部地區特別是艱苦邊遠地區基層環保人才隊伍建設,我部在“十三五”期間,組織全國環保系統開展中西部地區環保技術援助工作,通過建立健全部屬單位和東部地區環保系統與中西部地區環保系統的人才雙向交流機制,加快中西部地區環保人才隊伍建設,為改善環境質量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援助方式
(一)專家援助。中西部地區環保系統(以下簡稱受援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研究提出申請專家援助的需求,經省級環保部門審核后形成需求清單,環境保護部派出機構、直屬單位或東部地區環保系統(以下簡稱支援單位)根據需求清單選派相關領域業務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專家,采取現場或遠程指導、到受援單位掛職、科研項目合作等方式開展技術援助。
(二)進修培養。受援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研究提出申請派出進修的人員,經省級環保部門審核后形成進修人員名單,支援單位根據進修人員名單確定相關部門或單位接收進修人員,通過“一幫一、結對子”的形式,指定業務導師,采取專題培訓、跟班工作、參與科研項目等方式開展進修培養。
二、援助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受援單位要認真分析本單位環保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計劃、有步驟地提出技術援助需求,需求要明確,問題要聚焦。支援單位要積極響應需求,選派專業對口、經驗豐富、善于解決實際問題的專家開展技術援助。援助的具體形式和時間可根據解決問題的實際需要確定。
(二)堅持突出重點。技術援助工作堅持重點面向中西部地區基層環保單位和一線工作崗位,重點解決中西部地區當前比較薄弱的監測、監察等業務領域的具體問題,重點圍繞盡快提高中西部地區基層和一線環保工作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開展技術援助。
(三)堅持注重實效。技術援助工作要注重工作質量和效率,不求大而全,通過形式多樣、精準有效的技術援助,盡快提高受援單位的“造血”功能,打牢持續提高工作質量的基礎。要加強援助工作評估,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工作,持續提高質量。
三、人員條件
(一)援助專家
1.政治堅定,思想素質好,作風端正;
2.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身心健康,能較好地適應受援單位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和風俗習慣;
3.專業技術人員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管理人員一般應擔任副主任科員或八級職員及以上職務;
4.從事環保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5年,業務熟練,溝通和表達能力較強。
(二)進修人員
1.政治堅定,思想素質好,作風端正;
2.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身心健康,能較好地適應接收單位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和風俗習慣;
3.所在單位的業務骨干或重點培養對象;
4.從事環保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有一定的業務基礎,學習愿望強烈。
(三)業務導師
1.政治堅定,思想素質好,作風端正;
2.年齡一般不超過58周歲,身心健康;
3.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高級職稱,管理人員應擔任主任科員或七級職員及以上職務;
4.從事環保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10年,業務熟練,溝通和表達能力較強。
四、工作方式
我部每半年集中組織開展一次技術援助,其他時間由受援單位和支援單位雙方自行協商開展。技術援助采取信息化手段開展申報、對接、管理等工作。各單位通過“環境保護部電子政務信息交換平臺”(http://10.100.250.8),點擊“中西部地區環保技術援助”圖標,進入中西部地區環保技術援助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技術援助系統)進行相關操作。具體程序如下:
(一)申報需求
受援單位申報需求分兩種類型:申請專家援助、申請派出進修培養。各單位進入技術援助系統首頁即可發起申報。根據要求填寫完申報需求信息后,提交省級環保部門進行審核。
(二)審核需求
受援單位所在地的省級環保部門負責審核本地區的受援需求,通過技術援助系統首頁的“待審核”欄目,可以查看本地區各受援單位提交的申請,點擊申請專家援助或申請派出進修培養的數目進入審核列表。
專家援助審核列表按受援業務分類顯示,派出進修培養審核列表按派出人員分別顯示,審核工作包括查看、修改、退回、同意發布等操作。
(三)響應需求
經省級環保部門審核同意發布,根據受援單位申報需求時設定的公開類型,通過技術援助系統向相應的支援單位范圍推送需求申請。
支援單位進入技術援助系統首頁后,在“待響應”欄目中查看本單位可以響應的需求。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完成響應操作。
(四)指派需求
支援單位所在地的省級環保部門通過技術援助系統首頁的“待指派”欄目,根據本地區各支援單位的響應情況,統籌協調安排,確認并指派相關支援單位向受援單位反饋具體的援助信息。
(五)反饋需求
根據省級環保部門的指派,支援單位通過技術援助系統首頁的“待反饋”欄目,對援助需求進行逐個反饋。
反饋技術援助申請時,應根據本單位響應的業務和人數,進行選派。如果選派的專家與需求的業務領域和人數存在較大差異,應補充說明情況;反饋派出進修培養申請時,應填寫接收進修人員的具體安排信息。
(六)對接需求
受援單位通過技術援助系統首頁的“待確認”欄目,查看支援單位對需求的反饋信息,經溝通并完成確認操作后,即視為雙方達成一致,完成需求對接。
(七)派出專家或接收進修人員
根據已對接的需求,支援單位安排專家開展專家援助工作,或安排業務導師并做好接收進修人員的準備,受援單位安排進修人員,或做好迎接專家的準備。
五、工作職責
(一)受援單位職責
1.實事求是地提出技術援助申請,需求描述要具體。
2.主動關心援助專家,為其提供工作、生活和安全保障,為援助專家出具援助期間各方面表現的鑒定材料。
3.加強與支援單位聯系,及時溝通反饋援助專家有關情況,了解掌握進修人員有關情況。
4.合理選派進修人員,落實進修人員的相關待遇保障,承擔進修期間的食宿、交通等費用。
(二)支援單位職責
1.積極響應技術援助申請,選派援助專家或指定業務導師。
2.援助專家在前往受援單位開展援助工作期間,為其正常發放工資,享受同類同級干部的各項福利待遇,承擔援助期間的食宿、交通等費用。
3.主動關心進修人員,為其提供工作、生活和安全保障,為進修人員出具進修培養期間各方面表現的鑒定材料。承擔來自西藏、青海、新疆、兵團等地區進修人員的食宿費用。
4.加強與受援單位聯系,及時溝通反饋進修人員有關情況,了解掌握援助專家有關情況。
5.在績效考核、年度考核中,對開展技術援助的援助專家和業務導師的工作予以充分考慮和合理評價。
(三)援助專家職責
1.認真研究援助需求,采取適合實際情況的援助方式,積極主動為受援單位提供技術援助。
2.主動融入受援單位,自覺遵守受援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3.援助工作力求實效,日常生活不向受援單位提特殊要求。
4.援助工作期間和結束后,及時向所在單位匯報援助工作情況,提出相關建議。
(四)進修人員職責
1.進修前做好充分準備,在本單位有關人員和支援單位業務導師的指導下,認真制定進修計劃。
2.主動融入支援單位,自覺遵守支援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3.珍惜機會,刻苦鉆研,進修培養力求實效,日常生活不向支援單位提特殊要求。
4.進修期間和結束后,及時向所在單位匯報進修培養情況,提交進修總結報告,提出相關建議。
(五)業務導師職責
1.積極指導進修人員制定進修計劃,完成進修任務。
2.主動關心進修人員工作、生活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實際困難。
3.客觀、準確評價進修人員進修培養期間的表現,撰寫鑒定材料。
六、激勵保障
(一)對工作實效顯著、表現突出的援助專家和業務導師,我部每年在全國環保系統予以通報表揚,在有關媒體上進行宣傳,所在單位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評選表彰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
(二)對較好地完成技術援助工作的援助專家和業務導師,我部將其納入全國環保系統專家庫,列為各級環保部門開展有關工作的技術支持力量。
(三)援助專家在赴受援單位援助和進修人員在支援單位進修期間,執行差旅費相關規定,并由所在單位購買意外傷害險。援助或進修時間較長的,要落實異地醫療保險等保障。前往西藏、青海、新疆、兵團等地區開展對口支援的援助專家,援助時間超過1個月的,由所在單位另外按月發放技術援藏(青)補貼每月2000元,技術援疆補貼每月800元,或按所在地區、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一)2016年我部集中組織一次技術援助。請中西部地區各省級環保部門于2016年10月28日前,提交已審核的本地區申請專家援助和申請派出進修培養的需求。請部屬單位和東部地區各省級環保部門于2016年11月11日前組織落實支援單位響應需求并完成指派和反饋需求工作。專家援助和進修培訓工作根據雙方約定時間開展。
(二)使用“中西部地區環保技術援助管理系統”時,如果查詢不到相關人員或者人員信息不準確,應先進入“全國環保系統組織機構和人才資源統計系統”中進行補登或修改。
八、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政策咨詢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行政體制與人事司 孫峰
電話:(010)66556190
傳真:(010)66556189
(二)系統平臺技術咨詢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信息中心 沈磊,溫鑫
電話:(010)66556748,66556083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10月17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10月18日印發
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