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布2016年7月全國和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報告,在空氣質量排名較差的后10個城市中,作為山東省首善之區的省會濟南排名第五,此前的6月,濟南更是位列第四,而在空氣質量排名較好的前10個城市中,山東未占一席。
近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地方性法規的《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經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并將于11月1日起施行。
共五章八十一條的條例明確提出,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重污染天氣集中出現的采暖季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推行錯峰生產制度;對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地區的政府主要負責人實行約談和掛牌督辦制度,約談后整改不力或連續兩年被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將受處分。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在國內水泥行業特別是北方地區冬季采暖期推行的“錯峰生產”舉措,被山東省列入地方性法規并擴大了實施范圍,在全國尚屬首次。
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石曉參與了條例起草、修訂、通過的整個過程。石曉介紹,作為山東“史上最嚴”的環保地方性法規,條例中亮點頗多。比如,條例提出,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劃定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落實區域聯動防治措施。針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冬季采暖季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氣象條件差、重污染天氣多發的實際問題,條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確提出,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重污染天氣集中出現的采暖季節,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推行錯峰生產制度。條例還要求,在錯峰生產期間,重點排污單位、大型建設工程和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應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調整,減少或停止直接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生產、作業。
“為預防和解決政府不作為、亂作為和違法行政,加大對大氣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條例還特別規定了約談和掛牌督辦制度。”石曉說。
“條例提出,對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應約談該地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并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約談后整改不力或者連續兩年被約談的,由上級主管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所在地政府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石曉解讀說。
舉報污染大氣環境行為有獎
今年三四月間,因毗鄰濟南市歷城二中的齊魯制藥董家基地頻頻排放刺激性“臭氣”,造成歷城二中學生被迫帶口罩上課事件引起媒體廣泛關注。記者采訪中獲悉,自2009年起,歷城二中師生就不斷向環保部門舉報該企業排放刺激性氣體一事。
針對舉報環境污染行為,條例明確規定,鼓勵單位和個人對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進行舉報,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環保及相關部門應按規定給予獎勵。
畜禽養殖和屠宰活動所產生的惡臭氣體,往往會對居民生活產生惡劣影響。條例規定,在居民住宅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和醫院、學校、幼兒園、養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及其周邊,禁止建設畜禽養殖場、屠宰場。從事畜禽養殖、屠宰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對畜禽養殖、屠宰產生的污水、廢棄物進行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防止對周邊環境造成惡臭影響。
禁燒區露天燒烤最高罰兩萬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董秀娟向記者介紹,燃煤污染、機動車排放污染是造成城市大氣污染的主要原因,條例對燃煤、工業、機動車船、揚塵、農業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進行了嚴格規范。比如,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規定,除國家和山東省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城市建成區、開發區、工業園區內,新建額定蒸發量20噸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煤爐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質的鍋爐;在工業及相關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在城市建成區及其周邊的重污染企業,應逐步進行搬遷改造或者轉型退出;在機動車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城市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發展軌道交通、實施“錯峰上下班”等措施;在揚塵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城市建成區內的大型建設工程,應在主要揚塵產生點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與城市政府確定的監管部門和環保主管部門的監控系統聯網。
針對城市露天燒烤問題,條例規定,城市政府應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在其他區域內燒烤的,應當使用無煙燒烤爐具。違反條例規定在禁燒區露天燒烤,將責令改正并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