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業廳 山東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農業局(農委)、財政局:
我省是2016年全國10個重點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省之一。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促進耕地質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6〕39號),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研究制定了《山東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工作中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
山東省農業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16年7月14日
山東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工作方案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 促進耕地質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6〕39號)要求,為做好我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思路。在全省以糧食主產區為主,選擇秸稈資源量大、綜合利用基礎好、禁燒任務重的縣(市、區),以生態循環為導向,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有效遏制秸稈焚燒、提升耕地質量為目標,以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體系創新、模式創新、技術創新和機制創新為重點,通過政策扶持引領和項目示范帶動,積極推進以農為主的秸稈綜合利用,加快建立農作物秸稈收集儲運體系,構建政府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參與、布局合理、多方共贏的秸稈綜合利用長效機制。
(二)目標任務。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直接還田和過腹還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土壤有機質含量平均提升0.1個百分點以上;秸稈“五化”利用得到加強,農村環境得到有效改善,基本杜絕露天焚燒;秸稈收儲體系覆蓋縣、鄉、村三級,市場化長效運轉機制基本建立;縣域秸稈綜合利用規劃或方案得到落實,探索出可持續、可復制、可推廣的秸稈綜合利用技術路線、應用模式和運行機制。
(三)基本原則。秸稈綜合利用試點應堅持以下原則:一是集中連片、整體推進。優先支持秸稈資源量大、工作基礎好、禁燒任務重和綜合利用潛力大的區域,整縣推進。二是多元利用、農用優先。因地制宜,多元利用,以肥料化、飼料化利用為主,以能源化、基料化利用為輔,科學確定秸稈綜合利用的結構和方式。三是市場運作、政府扶持。突出體系、模式和機制建設,充分發揮農民、社會化服務組織和企業的主體作用,通過政府引導扶持,調動全社會參與積極性,打通利益鏈,形成產業鏈,實現多方共贏。四是突出重點、扶貧優先。重點支持解決影響秸稈綜合利用的突出問題和關鍵環節。積極落實農業脫貧攻堅任務,試點項目優先向脫貧任務比較重的縣和扶貧工作重點村傾斜。
二、試點的主要內容
(一)構建以市場為主導、整縣制秸稈資源化利用體制機制。試點縣可依據當地秸稈資源稟賦、利用現狀和發展潛力,確定秸稈開發利用方向和總體目標, 制定和完善各項政策措施, 建立有效的市場機制和儲運體系,建立健全產業體系,優化配置、分類利用,整縣制推進,逐步形成秸稈資源開發利用的良性循環。經過試點建設,秸稈“五化”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基本杜絕露天焚燒,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秸稈綜合利用先進模式。
(二)推進以農為主的秸稈綜合利用。1.大力推進秸稈還田。推廣機械深耕精細化還田、秸稈快速腐熟、生物反應堆等技術,支持開展玉米秸稈機械化粉碎、深耕和耙壓等機械化還田作業。2.支持秸稈生產有機肥。鼓勵將秸稈或秸稈飼料化、基料化利用后產物作為原料生產有機肥,提高秸稈還田及肥料化利用水平。3.扶持發展秸稈飼料加工業。推廣秸稈直接粉碎飼喂技術、青貯飼料機械化技術、秸稈微生物發酵技術、秸稈氨化技術等,支持建設秸稈青貯窖池、打包青貯飼料。4.支持發展秸稈基料化產業。鼓勵利用小麥、玉米、棉花等秸稈加工栽培基料、養殖基料,支持秸稈生產食用菌菌基、菌包和菌渣生產飼料、有機肥、栽培基料等。5.支持秸稈能源化利用。在棉花主產區,推廣秸稈熱解氣化、固化成型及炭化技術,扶持建設秸稈固化成型及炭化產業化示范項目。
(三)開展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1.建立健全秸稈收集儲運體系。支持以鄉鎮、村、企業或經紀人為主體,建設秸稈收儲站點,統一建設、購置、使用秸稈收儲、加工、運輸設施設備,提供秸稈收集儲運綜合服務。鼓勵發展農作物聯合收獲、打捆壓塊和儲存運輸全程機械化。2.開展土壤有機質含量對比監測。支持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培訓、示范推廣、檢驗檢測等。
根據“集中投入,提高試點效率”的要求。試點縣可結合各地實際,整合資金,突出重點,確定試點任務。選擇整建制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試點縣,應有整建制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創新思路、秸稈綜合利用的中長期規劃、能自籌一定資金捆綁投入、具備秸稈綜合利用的產業優勢、具有帶動周邊區域開展秸稈綜合利用的能力,主要目標是探索形成秸稈綜合利用長效機制。選擇第二、第三項建設內容的試點縣,試點方案要科學可行,重點突出加強秸稈還田和收儲體系建設,選擇1-2種秸稈利用模式集中示范。
三、試點資金的安排和使用
(一)中央財政資金補助額度。每個試點縣按照承擔的試點任務情況,分別補助1000-2000萬元。對于選擇整縣制推進的試點縣可適當提高補助額度。
(二)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方向。中央資金主要用于補助試點縣建立整縣制秸稈綜合利用推進機制及新增秸稈處理能力所需的產品采購、設備購置、設施建設、檢驗檢測、購買服務等,補貼對象應為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秸稈利用生產加工企業和第三方服務組織等。
(三)中央財政資金補助方式。財政資金主要采取以獎代補等方式,對承擔項目的實施主體給予扶持。各試點縣要加大資金整合力度,采取多種方式,支持建立秸稈綜合利用長效機制。具體補助方式由試點縣自行確定。
(四)扶持貧困村、貧困戶開展秸稈綜合利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要安排20%以上用于扶貧脫貧。脫貧任務比較重的縣每個獲得財政資金補助的農民合作社,要至少吸納10個貧困戶入社并脫貧;有扶貧任務的縣獲得財政資金扶持的農業企業,都應承擔脫貧攻堅責任,幫扶建檔立卡貧困戶不少于10戶或吸納農村貧困人口就業不少于10人;扶貧工作重點村獲得財政資金補助的家庭農場,要至少結對幫扶3個貧困戶并脫貧。
四、試點縣篩選和報批程序
(一)試點縣篩選。為提高申報質量,擬采取競爭立項方式,由秸稈產量較大的德州、菏澤、臨沂、濟寧、濰坊、聊城、濱州、濟南、泰安、煙臺等10個市,各推選1個縣作為試點備選縣,經省級評審公示后,從中選取5-8個試點縣上報農業部、財政部。
(二)報批程序。項目申報和審批程序為“縣申報、市初審、省評審、部備案”。
1.縣級申報。縣級農業、財政部門按照農業部、財政部和省里要求組織申報,申報材料包括秸稈綜合利用規劃(或方案)、試點工作方案、試點建設內容與概算表等,申報材料加蓋縣級人民政府公章后上報市級農業、財政部門。
2.市級初審。市級農業、財政部門對縣級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上報省農業廳、財政廳。各試點縣(市、區)試點申報材料于7月20日下午5時前報省農業廳、財政廳審核,過時不予受理。
3.省級評審。采取省級審核和專家評審結合的方式。一是省對各市推薦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二是專家評審,組織專家組集中聽取有關縣負責同志的陳述和答疑,逐一打分。三是綜合評價,根據省級審核和專家評審情況,對入圍的縣統一排隊,提出評審初步意見,試點縣根據專家意見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完善,經省農業廳、財政廳聯合審定后下達實施。
4.部級備案。根據農業部、財政部文件要求整理有關資料,于7月31日前報送農業部、財政部備案。
五、有關要求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市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指導相關縣做好試點規劃、項目考察和論證、申報等工作,加強申報材料審核把關。要落實相關責任,強化縣級人民政府作為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的主體責任意識,積極研究出臺促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秸稈綜合利用長效機制。要健全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機制,成立試點項目領導小組,建立部門合作機制,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實施、農民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是精心編制試點實施方案。各試點縣要立足本地實際,統籌規劃,深入研究,科學制定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實施方案,明確試點工作的目標任務、具體項目、實施步驟、時間安排等要素,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續、可推廣,確保國家投資充分發揮效益,達到預期目標。
三是嚴格資金管理。嚴格按照補助資金審核撥付流程和監管辦法,加強資金監管,督促項目承擔單位規范財務管理,資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圍,會計核算材料要規范、齊全、有效,項目資金要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套取、挪用。鼓勵地方政府配套整合財政資金和社會融資,支持企業、合作組織、農民多渠道、多形式籌措資金。
四是加強督導考核。加強試點項目監管,建立試點建設月報制度及考評機制,組織開展技術指導和督導檢查,確保2016年底前完成項目建設任務。2016年12月20日前,各試點縣要將試點完成情況進行總結,經市級審核后報送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同時將項目資金幫扶貧困戶情況全部予以上報。農業部、財政部和省農業廳、財政廳將根據需要,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試點項目分級開展績效考核。圓滿完成試點任務、在績效考核中位居前列的,在今后項目安排中予以重點傾斜;凡達不到試點建設要求、全國秸稈禁燒衛星巡查效果不佳或項目建設管理出現重大問題的,將予以通報并責令限期整改。
省農業廳聯系人:侯曉先
聯 系 電 話: 0531-67866057
省財政廳聯系人:范 芩
聯 系 電 話: 0531-82669783
附件:1.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工作方案編制提綱
2.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建設內容與概算表
3.XXX縣(市、區)XXX項目農民合作社幫扶貧困人口情況統計表
4.XXX縣(市、區)XXX項目農業企業幫扶貧困人口情況統計表
5.XXX縣(市、區)XXX項目家庭農場幫扶貧困人口情況統計表
來源:山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