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 者 王亞楠
通訊員 王靜雯 崔 禾 報道
本報濟南訊 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今年第一次省會城市群大氣污染聯動執法行動于日前結束,據初步統計,自5月10日起,在為期20天的環保聯動執法中,7市共出動環保監察監測人員233人次,對81家重點排污單位進行了檢查。
此次聯動執法重點檢查各市邊界地區的重點排污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法嚴肅處理。5月19日-27日,省環保廳督導組對執法聯動行動開展落實情況和被督導地區的突出環境問題解決情況進行督導,其間,督導組共檢查督導企業15家。
據了解,本次行動由淄博市為總牽頭市,共設定由相鄰市組成的三個執法聯動檢查小組,采取市級聯合執法,交叉互查,省級督導。主要檢查7市行政區域內涉大氣重點工業園區、重點排污單位(含國控、省控、市控涉大氣排污企業)的廢氣治理設施運行、鍋爐煙氣除塵、脫硫脫硝裝置運行維護等。各市互查階段為期10天,被檢查單位隨機抽取,原則上每市不少于10家。省級督導為期一周,隨機抽取各市2—3家企業進行檢查。
通過此次聯動執法,發現部分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不足,隨機調取DCS在線數據異常;部分企業廠礦工地管理不規范,抑塵措施不足,脫硫廢渣露天堆放無覆蓋;個別企業還存在濕法煙氣脫硫吸收塔漿液泄露等問題。各市互查和省級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將一并反饋到所屬市環保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法進行限期整改、掛牌督辦等處罰。
截至目前,我省先后組織開展兩次省會城市群大氣污染聯動執法行動,出動1383人次,檢查企業461家。為做好今冬采暖季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下半年還將進行一次7市聯動執法。
據悉,2014年,省環保廳印發了《關于建立行政邊界地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組織省會城市群7市簽訂了邊界區域執法聯動協議。去年11月22日,由7市協作聯動的省會城市群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正式啟動,經過半年運行,初步形成了“協同治污、聯合執法、應急聯動”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三大機制,取得了區域污染防治的初步成效。今年1-4月份,省會城市群7市PM2.5、SO2、NO2平均濃度分別為90.4微克/立方米、55.9微克/立方米、47.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別改善3.4%、23.5%、7.9%,空氣質量改善情況略好于全省平均水平。(◆互查階段每市抽檢單位不少于10家◆下半年還將進行一次7市聯動執法)
來源: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