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公告 公告 2016年 第39號 |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廢氣 氯化氫的測定 硝酸銀容量法》(HJ 548-2016);
二、《環境空氣和廢氣 氯化氫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549-2016);
三、《水質 二氧化氯和亞氯酸鹽的測定 連續滴定碘量法》(HJ 551-2016);
四、《環境空氣 顆粒物中水溶性陰離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799-2016);
五、《環境空氣 顆粒物中水溶性陽離子(Li+、Na+、NH4+、K+、Ca2+、Mg2+)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800-2016);
六、《環境空氣和廢氣 酰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液相色譜法》(HJ 801-2016)。
以上標準自2016年8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自以上標準實施之日起,下列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廢止,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廢氣 氯化氫的測定 硝酸銀容量法(暫行)》(HJ 548-2009);
二、《環境空氣和廢氣 氯化氫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暫行)》(HJ 549-2009);
三、《水質 二氧化氯的測定 碘量法(暫行)》(HJ 551-2009)。
特此公告。
環境保護部
2016年5月13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凌河保護區管理局,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各標準主編單位。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5月16日印發
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