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辦[2012]40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各有關單位:
近期,我部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審查與抽查中發現,部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以下簡稱“環評機構”)存在提供虛假材料、違規開展業務等問題。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和環境影響評價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我部對福建高科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六家環評機構分別提出限期整改和通報批評的處理意見,并對汪偉興等兩名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給予通報批評。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因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借用多名外單位人員作為本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責令福建高科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2223號)限期整改十二個月,整改期自2012年3月10日至2013年3月9日。
二、因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借用外單位人員作為本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責令常州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國環評證乙字第1910號;原名為常州市環境保護研究所)和浙江省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2012號)等兩家環評機構限期整改六個月,整改期自2012年3月10日至9月9日。
三、因未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業務,對以下三家環評機構和相關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ㄒ唬┥虾e厩蚴突瘜W工程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1802號)及其項目負責人汪偉興(登記證編號B18020091000):2010年12月該公司編制的《達塔(上海)倉儲服務有限公司環境影響報告書》未按規定由相應類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
?。ǘ┥虾J协h境保護科技咨詢服務中心(國環評證乙字第1806號)及其項目負責人陳國忠(登記證編號B18060010300):2011年2月編制的《金山新城區E25地塊商品房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未按規定由相應類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
?。ㄈ┥綎|同濟環境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2461號):在資質申請材料中提供的環境影響評價業績未按規定采用存檔原件復印件,編寫人員情況與實際不符。
四、相關要求
?。ㄒ唬┐舜瓮▓蟮沫h評機構和人員,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今后出現類似問題。其中三家限期整改機構應盡快將所涉及的外單位人員予以清退,并督促其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崗位證書和職業資格登記證注銷或變更手續;整改期間不得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已承擔但尚未完成的項目清單及合同復印件需在2012年4月10日前向我部備案,經審核后方可繼續完成;整改期滿后應向我部提交整改情況報告。
(二)各環評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引以為戒,對照被通報單位存在的問題,認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嚴格按照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各環評機構應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專業化水平和相關專業類別從業人員的工作能力,通過正當手段和渠道引進人才,嚴禁采用外單位人員“掛靠”等方式申請資質。
(三)各級環保系統中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及監測人員,應自覺維護環境影響評價市場秩序,不得向環評機構出借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證書;已出借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對發現的有關出借證書等違規情況,我部將記入環境影響評價從業人員信用檔案。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主題詞:環保 環評 機構 通報
抄送: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來源:國家環境保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