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經研究,定于2008年12月下旬進行山東省工程勘察設計證書專用章的統一換發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換章范圍:
凡具有山東省建設廳和建設部頒發的工程勘察設計及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的駐魯單位均屬此次換章范圍。
二、換章要求:
各市屬勘察設計單位須由市建委(建設局)或省直主管部門統一辦理換章事宜,不接受各市屬單位獨自辦理換章事宜。無主管部門的省直勘察設計單位自12月15日開始隨時換取。換章須帶原舊章,以舊換新。換取新章的單位須辦理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責任保險,并已交納08年及以前協會會費。
三、換章時間:
自12月15日至31日的工作日內(19日上午除外),將按時間順序換發各市、廳局所屬單位的證書專用章(詳見附表)。
望各市、省直主管部門認真做好組織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所屬勘察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專用章的換發工作。
來源:山東勘察設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