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0日,由環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在北京組織召開了《山東省環境監管能力建設規劃中期評估》課題(以下簡稱“課題”)驗收會。
該課題在扎實調研的基礎上,全面分析了《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及山東省有關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專項規劃對山東省的要求,依據國家監管能力規劃目標指標,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從“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和“執法監督體系建設”兩個層面,從環保機構和隊伍建設情況、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情況、環境監察能力建設情況、環境信息化建設情況、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情況五個方面對山東省完成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十一五”環保規劃及省專項規劃情況和各項政策實施情況進行了總結、評估,提出了科學、合理的對策建議。
與會專家一致認為,該課題研究內容全面、特色鮮明、重點突出,對“十二五”時期國家監管能力建設規劃的編制具有重要的參考作用,同意該課題通過驗收。
環境管理所 王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