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
發布日期:2006-12-20 訪問數:3427次 來源:
山東省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分析了“十五”計劃完成情況,根據“十五”計劃終期評估,在GDP增長11.6%的情況下,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有較大幅度減少,城市環境基礎建設明顯加強,環境監管體系得到建立,環境保護投資大幅度增加。“十五”計劃確定的8類21項主要指標有19項如期完成。
力爭到2010年,基本完成生態省建設中期階段目標任務,城鄉環境面貌明顯改觀。在全省GDP年均增長10%左右的同時,全省單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別比2005年降低22%左右、削減16%以上。60%以上的水體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標準,17個設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好于二級標準的天數達到全年的90%以上,危險廢物和廢棄放射源安全收貯、處置率分別達到95%和100%。建立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和完備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完善科學長效的環境管理機制,促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
《山東省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由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第八研究所于2005年編制完成。省政府已經批準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