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
發布日期:2012-12-18 訪問數:8819次 來源:
2012年12月5日,環保部公布了我國第一部綜合性大氣污染防治規劃—《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此次規劃給出了2015 年前的具體目標:“重點區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排放量分別下降12%、13%、10%,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開;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改善,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分別下降10%、10%、7%、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酸雨污染有所減輕。”此規劃標志著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導向由污染物總量控制向改善環境質量轉變,由單污染物控制向多污染物協同控制轉變,由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注重二次污染轉變。
規劃指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與山東城市群為復合型污染嚴重區,應重點針對細顆粒物和臭氧等大氣環境問題進行控制;其中山東城市群重點控制區為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濰坊市、日照市。”此規劃將山東劃入復合型污染嚴重區并納入空氣質量重點監測區,主要是由于山東省機動車的迅猛增加以及石油化工行業的快速發展,導致細顆粒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多種污染物交互作用,使傳統煤煙型污染向大氣復合型污染轉變。
規劃還指出:“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摸底調查,完善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體系,在復合型大氣污染嚴重地區,開展大氣環境揮發性有機物調查性監測,掌握大氣環境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水平、季節變化、區域分布特征。”此規劃強調了揮發性有機物(VOC)污染問題以及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是由于揮發性有機物本身除了對人類健康及其大氣環境的污染以外,它還是對流層臭氧和二次有機氣溶膠(SOA)等二次污染的重要前體物,其光化學反應主導著光化學煙霧的進程,對城市和區域臭氧的生成至關重要。環保部現在已著手制定相關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以及環境空氣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測定方法標準、監測技術規范以及監測儀器標準。
此規劃的頒布,明確了我國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的具體目標以及山東省在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尤其為我國下一階段的大氣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即重點針對細顆粒物、臭氧和揮發性有機物進行研究與控制。
大氣研究所 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