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陳媛媛武漢報道 記者從日前召開的長江經濟帶檢察工作座談會上了解到,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建議,各級檢察系統要學習借鑒江西、福建等地的經驗,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省市級院設立專門的生態檢察部門,在基層院可以單設專門的生態環境檢察辦案組。
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圍繞長江流域生態保護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深入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工作,加強與環保行政執法機關的銜接配合,積極開展環境損害公益訴訟。
2015年1月至今年6月,長江經濟帶11個省市檢察機關批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類犯罪11241人、起訴47995人,占同期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此類案件總數的34.4%和44.8%。
為打好三大攻堅戰和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最高檢要求,長江經濟帶11個省市級院突出加強對辦案工作的領導,加大辦理涉長江生態環境案件力度。在此基礎上,建立辦案情況月報制度,每個月向最高檢報送辦理涉長江生態環境的批捕起訴、訴訟監督和公益訴訟案件情況,便于最高檢了解和調度各地辦案工作。今年年底前,11個省市檢察機關辦理涉長江生態環境的公益訴訟案件要消滅空白,不能有零辦案的情況出現。
最高檢要求,沿江各級檢察機關要圍繞大局,立足職能,著力強化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的“10項檢察舉措”。依法嚴懲危害長江生態環境犯罪,強化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充分履行公益訴訟職能,開展生態環保專項檢察,探索生態修復法治方式,完善生態檢察工作機制,提高辦案專業化水平,探索建立長江流域檢察一體協作機制,積極推動社會化治理,增強系統思維,依法保障和促進長江經濟帶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來源:中國環境報